防城生态环境局关于防城区龙源和纳机制砂项目环境评价报告表的审批公示
我局受理了防城港市防城区万山矿业有限公司提交的防城区龙源和纳机制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许可申请材料。经审查,拟作出同意审批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2019)、《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等有关规定,现公示该项目基本情况。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一、建设地点:防城港市防城区江山乡江山村横山组盐田坑尾。
二、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广西宸景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三、项目概况:项目位于防城港市防城区江山乡江山村横山组盐田坑尾,项目建设有机制砂生产线1条,原料堆场、成品堆场、办公宿舍及其他配套设施,购置破碎机、滚筒筛、螺旋洗砂机等设备,建成后年产机制砂10万m3。项目占地面积13333㎡,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1万元,占总投资的7%。
本项目产生的污染物主要是由施工期、营运期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噪音、固体废物等。1、施工期及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为生活污水、施工废水、机制砂清洗废水和车辆清洗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施肥,综合利用,不得外排;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后应用于场地的洒水降尘、车辆冲洗等方式处理;机制砂清洗废水和车辆清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利用。2、项目产生废气为施工期的运输扬尘及营运期产生的装卸粉尘、堆场产生的扬尘、运输扬尘、湿法制砂工艺粉尘,针对这些扬尘废气,应通过设置防尘网、围挡、覆盖防尘布、路面铺装和晒水等多种措施同时开展来达到防尘抑尘的目的。3、项目施工期的高噪声设备施工,严禁在夜间及中午休息时间进行噪声较大的施工作业,需采取对设备采用防振基础,设置隔声屏障,车辆减速慢行、禁鸣喇叭等减震降噪措施,并加强对设备的日常保养与维修工作;营运期设备噪声应相应采取室内安装消声器、减震基础,室外做围墙隔声措施来降噪处理。4、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及压滤机产生的滤饼。施工建筑垃圾主要为废钢等,可回收的回收或外售;少量废弃水泥块用于填补进厂道路低洼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做到日产日清;营运期压滤机产生的滤饼可定期外售给砖厂。公众参与情况请查阅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见《2020年11月19日防城生态环境局受理情况》下面的***1环境影响报告表链接。
四、公示时间:2020年11月19日至2020年12月02日(10个工作日)。联系电话:0770-2065351,通信地址:防城区灵峰大道309号防城港市防城生态环境局,邮编:538021。
五、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十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