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钦北区中小学(幼儿园校外午托点)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及驻钦北各有关单位:
《2017年钦北区中小学(幼儿园、校外午托点)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7年6月20日
2017年钦北区中小学(幼儿园、校外午托点)
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为持续做好我区校园及周边安全稳定工作,及时做好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我区决定在6月21日—24日对我区中小学、幼儿园、校外午托机构进行校园及周边安全开展隐患排查整治,为使活动顺利实施,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及分工
组 长:陆 智 副区长
副组长:黄冠华 区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科员
谢旭初 区教育局局长
成 员:廖志琪 区卫计局局长
邓立宇 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
丁昌平 公安钦北分局副局长
林家龙 区安监局副局长
杨世扬 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黎荣海 交警三大队副教导员
李国敏 交警四大队副大队长
刘富强 钦北消防大队大队长
潘朝庆 区疾控中心主任
陈雪萍 区卫监所副所长
黄继仁 小董镇镇长助理
陈铭贵 大寺镇政府主任科员
黄启发 平吉镇组织委员
宣泽永 大直镇副镇长
冼礼佳 板城镇副镇长
农显永 大垌镇副镇长
黄瑜冰 那蒙镇副镇长
杨国仙 青塘镇副镇长
陆 游 新棠镇副镇长
韦桂智 贵台镇副镇长
施显鑫 长滩镇副镇长
钟家鹏 长田街道办副主任
张 薇 子材街道办副主任
利晃贤 鸿亭街道办副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由谢旭初同志担任。区教育局安稳办张鸿辉同志担任联络员。
本次中小学(幼儿园、校外午托点)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由区教育局牵头统筹协调。具体工作由各镇政府(街道办)落实,各具体负责单位要指定一名领导为组长,成立由各镇政府(街道办)、综治、派出所、中小学、卫生院、食药监所等部门领导参加的工作小组,明确办事机构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工作的部署、指导、检查、协调等工作。其中,区卫计局派1人到长田街道、教育局派1人到子材街道、消防大队派1人到鸿亭街道。
二、排查整治时间(2017年6月21—23日)
(一)6月21、22日,由各镇政府(街道办)组成的工作组对辖区中小学、幼儿园、午托机构校园及周边(200米范围内)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发现问题,能当场指导整改的,责令相关单位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突出问题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时间和措施。
(二)6月23日,按要求整理材料并按时报送。
三、排查整治对象
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含有证和无证园)、校外午托机构。
四、排查整治重点
(一)校园内
加强校园安全保卫,设置警务室,配足防暴器械;消防安全方面要更换老化的电线电缆,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学校危房危墙要重建或予以加固;学校食堂要严格管理,严把食材采购关,厨工等工作人员要进行健康检查,防止疾病传播,确保师生饮食安全;对剧毒等危险化学物品试剂等要严格管理;开展治安防范、交通安全、地震、消防等方面的教育演练活动。
(二)校园周边
1.整治校园周边的治安环境。检查校园及周边是否存在侵害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是否存在教唆、引诱、胁迫青少年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是否存在对师生进行抢劫抢夺、盗窃、敲诈勒索、殴打师生等违法犯罪行为。
2.学校周边的交通秩序整治。规范学生接送车辆的使用和管理,切实保障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学校周边,特别是校门口要设警示、限速慢行、让行、人行横道等交通标志。上、放学高峰时段交警、公安等部门要安排警力维持交通秩序,重要路段,学生上、放学时间学校要安排教师值班。
3.对学校周边乱搭乱建、乱设摊点和乱放杂物的整治。开展对学校门前乱搭乱建、乱设摊、乱占路等顽症进行整治,保持校门口及周边交通畅通无阻。
4.对危险危害和易燃易爆物品销售点的清理整治。对校园周边经营销售危害危险和易燃易爆物品的商店以及校园周边的餐饮店、食杂店、流动小食摊贩进行清理整治,对使用液化器烤炸食物的摊点进行清理,对无证经营的一律取缔。
5.严防精神病人、吸毒人员肇事肇祸。认真做好校园周边精神病人、吸毒人员的排查,及时上报相关职能做好隐患整治工作,严防精神病人肇事肇祸。
(三)各镇(街道)辖区范围
按照分级管理和属地管理原则开展整治行动。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镇政府(街道办)及各相关部门要从维护社会稳定的角度出发,把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根据“联合整治、分类处理、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和“谁主管、谁负责”、“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管理”的原则,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人员,制定工作方案,确保责任落实,制度落实,措施落实。坚持依法打击、积极预防,坚持齐抓共管、专群结合,进一步强化措施,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二)协调运作,形成合力。区教育局要发挥好牵头组织协调的作用,各镇政府(街道办)、各相关部门要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在人力、财力、物力上要给予大力支持,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局面。
(三)严格检查,依法行政。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学校、幼儿园、校外午托点,要责令其限期整改,对尚未取得办学许可证和未办理登记手续的,要按照申报程序限期补办;对有办学许可证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但存在明显安全隐患的幼儿园,要限期整改。整改期间,严禁幼儿入园。经过整改仍不合格的,要坚决停办,依法吊销办学许可证。
(四)及时报送材料。6月23日下午下班前,各检查组对照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已采取的整改措施、整改意见等形成书面材料(附2—4张相片、检查表原件)盖章报送到区教育局安稳办,同时发送电子文档至邮箱:awb3686266@163.com,联系人:张鸿辉,联系电话:3686266。
***:2017年钦北区中小学(幼儿园、校外午托点)校园及
周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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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钦北区中小学(幼儿园、校外午托点)
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记录表
检查对象: 所在地址: 责任人: | |||
项目 | 序号 | 检查内容 | 存在的主要问题 |
一、开办资质 | 1 | 1.是否有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办园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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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是否有民政部门颁发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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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3.是否有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颁发的《餐饮服务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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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4.是否具有消防部门颁发的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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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安保防范措施 | 5 | 门卫岗位职责和管理制度是否上墙,是否有值班安排、值班记录和校外人员进出登记记录,是否是24小时值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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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学校围墙是否安全;监控系统是否正常使用,门卫室是否配备钢叉、钢盔、电警棍等防爆器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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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校园周边环境安全 | 7 | 校园周边区域的山体、水流对学校建筑物、活动场所、通道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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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学校周边有无不良团伙敲诈、勒索学生现象及其他违法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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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校内及周边人员有无心理、精神异常情况,有无引发校园安全事故的安全隐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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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校园周边是否有易燃易爆安全隐患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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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校园周边是否有私人在建房子影响学生出入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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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学校周边是否存在其他危害学生安全的隐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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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交通安全 | 13 | 学校附近交通复杂路段是否组织教师护送学生路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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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学生上下学是否存在乘搭拼装、报废、超载等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车辆现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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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学校是否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是否有相关图片等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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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预防溺水 安全管理 | 16 | 是否开展预防溺水事故的专题安全教育活动,是否有记录台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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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是否联系社区(村委)在学校附近的江河、水塘边设立安全警示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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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食品安全 管理 | 18 | “三证”(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是否按时办理;学生食堂食品的购买、运输、储存、加工是否符合卫生标准和有关要求;采购食品索证是否齐全;是否坚持食品留样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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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食堂防鼠、防尘、防蝇、防投毒等设施是否齐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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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 改 意 见 | |||
经检查,你校(园)存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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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安全隐患,请高度重视,迅速落实整改措施;对未能立即整改的隐患,要制定整改计划,做好报告、协调、***防范等工作,确保师生安全和学校安全稳定。 | |||
检查组成员签名: 检查时间: |
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