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自治区(第五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安排方案和项目计划方案公示
现将平南县2022年自治区(第五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安排方案和项目计划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天(2022年7月15日至2022年7月24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公示期满,如无异议,公示内容即按程序上报:
自治区下达我县2022年自治区(第五批)财政衔接资金100万元,结合我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衔接乡村振兴目标任务,具体安排方案和项目计划如下(详见***):
一、资金安排方案(详见***1)
安排衔接资金乡村公益性岗位补助100万元。
二、资金实施项目计划情况(详见***2)
安排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脱贫人口(监测户)乡村公益性岗位补助衔接资金100万元,补助标准1300元/月。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和地址:平南县乡村振兴局
平南街道朝阳路865号
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0775-7822955、 pnxxczxj@163.com
防止返贫监测和乡村振兴咨询服务平台电话:12317
平南县乡村振兴局
2022年7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