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示范引领夯实乡村法治——绥中县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喜结硕果
自2022年以来,绥中县司法局党组按照辽宁省“八五”普法规划和省委《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实施意见》,扎实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通过召开动员大会、制定并落实此项活动实施方案、创建标准,不断加强村级人民调解、命案治理、人民群众评理说事点、村级法律顾问、村级“法律明白人”建设等措施,逐步完善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三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不断提高。
自2022年6月份开始创建申报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至目前,局机关对口科室全力指导我县乡镇村不断夯实民主法治示范村的各项基础性工作,建立健全村级依法治理体系工作整体推进,通过全局司法行政工作者的共同努力,2022年11月14日,我县秋子沟乡腰岭子村、王宝镇娄家村、加碑岩乡黄木杖子村被辽宁省司法厅、民政厅命名为第二批“辽宁省民主法治示范村”,2022年12月28日,我县王宝镇王宝村被司法部、民政部命名为辽宁省第九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可谓硕果累累、成效显著。
在今年的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中,绥中县司法局将充分发挥上述四个村在我县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中的典型示范、引领带动作用。一如既往地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法治思想,切实加强党对法治乡村建设的全面领导,教育引导农村干部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努力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以完善的制度机制和扎实的举措促进“先进带后进”,实现整体提高,为加快实现绥中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新突破奠定坚实的法治基础。
绥中县司法局
2023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