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县财政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2年3月11日至6月15日,第一巡察组对财政局党组进行了巡察。8月15日,巡察组向财政局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需要整改的问题,县财政局党组真改实改,截至目前,已完成问题整改。
(一)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发现问题情况
1、聚焦主体责任方面。财政局在贯彻落实营商环境决策部署及省市县委要求方面还有差距。2019年以来,没有将营商环境相关内容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及党员学习计划;没有建立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总结中没有关于营商环境工作相关内容。
整改措施:一是将营商环境相关内容纳入局党组及全体党员学习计划,利用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和党员政治学习深入学习******关于营商环境***精神及省市县关于营商环境建设方面的条例、文件精神。二是加强对营商环境的组织领导,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富大军同志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营商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的统筹协调。三是落实营商环境决策部署,把营商环境建设贯穿全年工作始终,纳入局全年工作总结。
责任领导:党组书记
责任人:党组成员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 长期坚持
2、聚焦监管环境方面。一是国有资产管理不规范。未制定《抚顺县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对国有资产监管不到位,存在固定资产账务处理不及时,实际数量、金额与固定资产明细账、系统卡片不一致现象。二是对乡镇会计核算工作监管不到位。存在会计核算软件更新滞后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制定完善《抚顺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规范国有资产管理,建立资产管理台账,及时处理国有资产账务,对需调拨、报废的办公用品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做到账实相符,账卡一致。保证资产安全和完整,充分发挥资产使用效能。二是积极推进乡镇财政预算一体化改革工作,提升全县乡镇信息化水平。加强财政队伍建设,开展财政预算一体化业务培训,提升全县财政工作人员整体工作能力。 责任领导:党组书记
责任人:党组成员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前
(二)其他方面监督内容情况
信访化解工作情况
3、“12345”平台转办投诉件情况。2019年以来,财政局“12345”平台转办的投诉件7件,已化解6件 。
整改措施:严格落实解决处理老农保文件政策,结合我县实际,逐步解决老农保问题。
责任领导:党组书记
责任人:党组成员
完成时限: 长期坚持
“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情况
4、存在“重业务,轻学习”的问题,特别是关于营商环境方面的政策、《条例》没有开展系统的学习,在学深悟透方面还有差距。
整改措施:从思想上对优化营商环的重要性、必要性提高认识。在学习《条例》上加强全面性、系统性学习,要结合转变工作作风,自身工作职责学习,逐条逐项学,领会精髓实质。达到入脑入心效果。深刻理解做好本职工作就是做好营商环境的内涵。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工作动力推动各项工作深入开展。
责任领导:党组书记
责任人:党组成员
完成时限: 长期坚持
5、个别班子成员对业务不够专业,业务能力有待加强。
整改措施:班子成员要积极参加省市组织的业务培训,凡是省市组织的业务培训分管领导必须参加。加强对上级政策、工作思路的理解,提高工作业务能力。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市局业务科室、与其他县区及局内各业务科室勤交流、勤沟通。面对难题难事专业性较强工作多请教、多研究。坚持用发展的理念思维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对分管工作做到亲力亲为及时掌握第一手材料,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推动工作顺利开展。
责任领导:党组书记
责任人:党组成员
完成时限: 长期坚持
6、履行党组书记职责不到位。没有带头开展学习,在抓中心组学习和党员学习上不到位。
整改措施:局党组书记要进一步增强带头开展中心组学习和党员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带头遵守《财政局中心组学习制度》、《财政局机关学习制度》,坚持每月最后一周周五局集中学习带头开展、带头参加。组织局中心组学习和党员学习时紧密结合当前工作实际,制定合理的学习计划,确定学习中心议题,让全局理论、业务学习常态化,制度化。加强中心组学习和党员学习督促检查,督促党员干部作好学习笔记,督促学习资料、学习记录等相关材料分类归档。
责任领导:党组书记
责任人:党组成员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 长期坚持
7、抓党风廉政建设没有做到经常。廉政教育形式单一,内容片面,次数少,没有做到警钟长鸣。
整改措施:一是局党组定期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专题会议,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研究,做到会议有部署,行动有落实。二是加强党风廉政教育。把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纳入中心组学习和党员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通过学习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观看警示教育片、到警示教育基地参观,党员干部谈心得谈体会等形式,丰富廉政教育形式,扎实开展党风廉政警示教育,三是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紧盯重点领域、重点岗位加强督查,细化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有关规定,班子成员要定期向主要负责人汇报党风廉政“一岗双责”落实情况。班子成员要加强对分管部门日常管理,通过日常交流、交往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告诫、约谈。四是加强制度建设。制定《财政局“三重一大”工作制度》、《财政局财务管理制度》、《财政局资产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通过制定落实制度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责任领导:党组书记
责任人:党组成员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 长期坚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57513880;邮政信箱113006;电子邮箱fsxczj03.163.com。
中共抚顺县财政局党组
2023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