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应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为深入贯彻***生态文明思想,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机制,做好全县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最大限度减缓大气污染程度,降低重污染天气造成的危害,保护公众身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江苏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江苏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扬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对《宝应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进行了修编,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适用范围是什么?
本预案适用于宝应县行政区域内重污染天气的预警、控制和应急处置工作。
二、工作原则有哪些?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区域统筹,属地为主;科学预警,积极响应;部门联动,社会参与。
三、预警分级有哪些?
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推进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工作的指导意见》等,综合考虑污染程度进行预警响应分级,将预警从低到高依次分为Ⅳ、Ⅲ、Ⅱ、Ⅰ四个级别,分别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标示,红色预警为最高级别。
四、什么时候需要启动预警?
有以下两种情形之一的可启动重污染预警:一是在收到省市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后,县领导小组在3小时内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措施,同时向媒体和公众发布信息。二是县领导小组可根据我县空气质量监测预测情况,对照预警条件,在省市未发布预警时,发布预警信息;或在省市发布预警信息时,发布高于省市级的预警信息,启动更高级别的应急响应措施。
五、预警如何取消?
有以下两种情形之一的可解除重污染天气预警:一是在收到扬州解除预警信息后,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在3小时内发布解除预警信息。二是县领导小组根据我县空气质量监测预测情况,空气质量改善到蓝色预警启动标准以下,且预测未来36小时空气质量保持或好转,由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报请此次重污染天气过程中最高等级预警批准人批准解除预警。
六、预警的方式有哪些?
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可通过广播、电视、报刊、通信、网络等方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