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宿城区交通运输局关于宿迁市2022年度挂牌督办重点生态环境项目整改拟申请销号公示
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度市挂牌督办重点生态环境项目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宿城区交通运输局组织开展了宿迁市2022年度挂牌督办重点生态环境项目整改拟申请销号有关工作,经区交通运输局申请、初步核实,拟确定涉及区交通运输局船舶垃圾接收、转运、处置问题(具体附后)申请销号,现予公示。
公示期自2022年12月16日至 2022年12月22日,凡对拟申请销号有异议,请向宿迁市宿城区交通运输局实名书面反映,并提供确切的联系方式和依据。
联系电话:180****4585
联系地址:宿迁市宿城区双庄街道众安建设大厦1606室
宿迁市宿城区交通运输局
2022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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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挂牌督办重点生态环境项目
整改情况报告
一、整改任务基本情况
2022年底前,落实《水污染防治法》规定的“统筹规划建设船舶水污染物的接收、转运及处理处置设施”属地责任。2022年底前,基本实现辖区船舶水污染物“船-港-城”、“接收-转运-处置”的全过程顺畅衔接和电子联单闭环监管。
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接到《市政府办公室关于2022年度挂牌督办重点生态环境项目》(宿政传发〔2022〕11号文件后,宿城区交通运输局积极响应宿迁市交通运输局及宿城区攻坚办相关工作要求,主动靠前推进辖区各港口码头船舶水污染物的接收转运处置工作,截至目前,各项工作均已落实到位,辖区各港口码头有序开展船舶水污染物的接收转运处置工作。
三、整改取得的成效
1.联合市局水上执法支队要求各港口码头按照自家体量、占地面积等因素安装标准化智能型船舶生活垃圾、船舶生活污水,船舶含油污水等各类设施设备;因该类设备无防静电、防爆功能,除中石化黑鱼汪油库码头外均安装到位,共计11套船舶生活垃圾回收设施、6套船舶生活污水回收设施、6套船舶油污水接收设施套,各港口码头按照要求均能做到报港船舶先交送各类垃圾后提供装卸服务。
2.各港口码头均与有相关处置资质的单位签订转运协议;设备运行情况及转运协议,宿城区交通运输局已多次联合市局水上执法大队、宿城区生态环境局进行现场核查。
3.按照要求,宿城区交通运输局制定《宿城区船舶水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有效运行和联合监管工作方案》、《宿城区辖区港口码头船舶污染物船岸交接和联合检查制度》,已印发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