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流市发展和改革局北流市财政局转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草原植被恢复费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北发改收费〔202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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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12月15日发表
市林业局:
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草原植被恢复费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桂发改收费规﹝2022﹞32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北流市发展和改革局 北流市财政局
2022年4月20日
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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