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山县民政局关于落实县委第五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公开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县委第五巡察组于2021年9月16日至12月10日对我局开展了巡察,并于2022年1月11日反馈了巡察情况,指出了存在问题,提出了整改建议。按照县委第五巡察组的要求,我局认真迅速开展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政治担当,严格履行整改工作
(一)深入领会精神,统一思想认识。我局收到县委第五巡察组反馈问题后,立即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做好巡察整改工作。我局认为,县委第五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实事求是,严肃中肯地指出了巡察发现的问题,提出了针对性、指导性、操作性很强的整改建议,为进一步强化我局综合工作明确了努力方向。我局高度重视,以坚决的态度、有效的办法、果断的措施,不折不扣地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二)全程***督导,确保整改取得实效。我局针对整改工作进行多次调度,对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实行分类施治、明确专人、限时改进、定期督查。对复杂问题,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对短期难以解决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研究解决方案,列出整改时限,分期分批解决;对能够立即整改的问题,迅速整改,确保取得扎实成效。
(三)注重总结经验,建立管用长效机制。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及时总结整改经验,深化成果运用,举一反三,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持之以恒地长期抓下去,巩固好、坚持好整改成果,真正让整改成为促进工作发展的过程,努力使我局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反馈意见整改完成情况
(一)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
1、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全会精神不够深入有效。学习形式相对单一,以党组、党支部集中学习为主,没有结合民政工作实际紧跟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开展学习讨论活动。整改情况:2022年1月24日,召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研讨会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再次学习研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我局将进一步增强运用理论学习指导具体工作能力,深入开展理论政策研究;2022年以来,在党组会传达学习有关精神后,再结合民政实际开展了部署研究。
2、党组履行职能职责不到位。(1)城乡低保动态管理不够精准。整改情况:G镇陶某某、Z镇周某某已按程序停保,我局现已每月分析社会低保系统数据,各村委每月上报死亡人员名单,再把提供的数据共享给乡镇,要求乡镇核实,并到乡镇入户抽查,对于不再符合救助的按程序退出。(2)惠民政策落实不到位。没有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未做到应保尽保。如T镇吴某某反映其四个子女读书且父母残疾患有慢性病、梁某某确诊为鼻咽***,因学因病造成生活困难,申请低保未通过。落实低保渐退政策有差距。整改情况: T镇吴某某于2021年11月17日核查出大额存款不符合低保救助,梁某某于2022年3月已纳入低保保障;下一步我局将加强业务学习,也加大对乡镇的培训力度,严格落实低保救助政策,对于符合救助的困难群众及时开展救助。(3)推进城乡养老体系建设不力。部分敬老院入住率偏低、部分乡镇敬老院暂停关闭使用、选址偏远、老人三餐不正常,个别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差,责任心不强,疏于管理等问题。整改情况:我局积极到五保村宣传动员特困人员到乡镇敬老院入住;今后新建项目选址做好可研;已约谈敬老院管理人员,要求其增强责任心,加大对乡镇敬老院的排查监管力度,转变工作服务态度,避免今后不再发生此类问题。(4)对乡镇敬老院监管力度不够。疫情防控存在风险,敬老院一直处于开放状态,存在安全隐患;食品留样不按照要求执行;个别敬老院卫生脏乱差,如F镇敬老院;对特困人员管理不到位,如H镇敬老院莫某某被同院五保老人殴打;场室用途被改变,如T镇、F镇敬老院出现不是特困对象入住的现象。整改情况:加大对乡镇敬老院疫情防控监管力度,已要求在运营乡镇敬老院进行全封闭管理,督促管理人员严格按照上级疫情防控部署要求,对入住老人、管理人员做好体温测量记录,防疫消杀记录,并严格管控外来人员落实扫码通行,来访登记,体温检测,完善台账记录不健全问题等工作,也已给各乡镇敬老院配备一批防疫储备物;待乡镇敬老院完成厨房升级改造后,按要求对食品留样处理;立即要求F镇敬老院进行整改,举一反三,避免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对入住老人的身体状况、心理状况进一步***留意,加大管理力度;加大对乡镇养老机构入住人员的摸底排查,T镇、F镇敬老院已不存在不是特困对象入住的现象。
3、落实意识形态和***、***关于统计工作有差距。学习氛围不浓,组织学习意识形态和统计工作次数偏少。意识形态工作机制不完善,缺少意识形态学习计划、学习制度等相关材料。整改情况:2022年3月2日已制定意识形态学习计划,已完善学习制度,3月15日,已召开党组会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与学习。
4、对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没有一贯到底。如在开展“感党恩、跟党走”主题教育中,党组没有将“抓好党建就是最大的政绩”理念根植于心,意识不强,开会部署多,真正抓落实少,没有结合民政工作进行分析、研究,前期能按上级要求按部就班去开展,后期只由局办负责人落实。整改情况:已实行每月工作计划清单制度,要求分管领导指导各股室落实有关工作,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
5、对巡视巡察以及专项督查和审计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1)未按要求落实整改。整改情况:因我局原任会计刘某某同志在2002年4月退休时未移交会计账务,为查实挂账问题,我局成立了工作专班,于4月8日通知了刘某某回单位了解情况,清理了1990年-2000年的会计凭证及账本,经过多次仔细认真的查阅,并联系当事人,目前已经查实有原始凭据符合核销的4人 共计192994.32元,已追缴2人借款共计14300元存入局基本户,下一步我局将加大力度,逐一追缴核销,并统一将追缴的款项上缴财政局国库。
(2)整改不彻底。对市民政局检查G镇敬老院要求整改安全隐患问题,经实地核查,如消防设施过期、个别人员仍然使用热得快。整改情况:加大对乡镇敬老院在消防安全管理等方面的监督管理。2022年为每个乡镇配备一批消防设施,并组织人员定期到各乡镇开展消防检查。(3)整改不严不实,虚假整改。如自治区审计厅对钟山县主要领导离任审计反馈社会福利中心(德福康养中心)入住率偏低。整改报告称已完成入住128例,经核实,截至8月实际入住仅有108例。整改情况:因入住人数是动态管理,我局将加大对县德福康养中心入住老人动态调整情况等管理力度,截止2022年3月31日,在院入住人数为137人。
(二)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不力
1、资金管理、资产处置不力。(1)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如1994年购买价格66200元的猎豹牌汽车已清理但未进行资产核销。整改情况:因我局原任会计刘某某同志在2002年4月退休时未移交会计账务,为查实此笔资产,我局于4月8日通知了刘某某回单位了解情况,清理了1990年-2000年的会计凭证及账本,经过仔细认真的查阅,原始购车***已经找到,县交警队车管所也查阅后出具了车辆注销登记证明,经咨询县财政局国资办,资产核销程序复杂,待财政局审核后,我局将尽快核销此笔资产。 (2)规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零余额户大额提取现金转入基本户,逃避监督。整改情况:从2021年开始,春节慰问经费我局已经不再转入局基本户,而是直接从零余额账户转账到各个慰问对象的***及相关单位对公账户(村委社区慰问下拨到乡镇人民政府),今后我局将进一步加强财务制度执行力度,杜绝今后不再发生类似情况。(3)指导、管理不到位。个别乡镇敬老院门面租金坐收坐支。整改情况:已约谈L乡政府领导,指导乡镇把相关收入上缴到县财政国库,L乡已于2022年1月26日存入县财政局国库。但县财政根据事业单位资金不能放进国库的相关文件,拒收了租金(已退回L乡),L乡政府也不同意此笔租金转入其基本户,现租金费用暂存在L乡养老服务中心账户。
2、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压力传导未达末梢。(1)公车管理不到位。①油卡管理松散,未对县殡葬管理服务站的加油卡列入整治对象,没有绑定公务车辆。整改情况:2021年11月2日已重新办理一张油卡,实现一车一卡,并绑定车牌号。②油费异常。整改情况:经核实,无存在此问题,2021年出现微量加油问题,主要是桂JEE118车辆油箱油泵故障引起油位显示出现异常,不能准确显示车辆油位,导致业务车辆偶尔有微量加油的情况,该车辆油位显示故障已于2021年10月底完成修理,车辆已正常使用,未发现油卡私用现象;。③仍存在现金加油。整改情况:经核实,2019至2020年出现现金加油,均为业务车辆油卡未随车携带,车辆外出开展遗体接运工作临时用油,2021年起至今均未发生现金临时加油情况,亦未发现公车私用情况,现已重新办理一张油卡,实现一车一卡。(2)重落实、轻管理。①民政局与县邮政公司签订合同,设立社会捐助站和慈善超市。合同期5年金额5万元且已全部拨付。经走访:邮政公司未按合同履行责任,但民政局未尽责要求其退还服务费, 造成财政资金流失。整改情况:组织相关人员到县邮政公司核实情况,并督促县邮政公司提供说明及整改佐证材料。②Q镇敬老院卫生间自来水管常年漏水,一直未处理,导致2020年水费超往年近10倍。整改情况:现Q镇敬老院漏水的自来水管已维修好,已要求各乡镇进行举一反三,今后继续加强监管,及时发现问题并及时处理。(3)部分工程验收不规范。整改情况:经核实,无存在此问题。(4)殡葬管理服务站被税务部门行政处罚。2019年6月,县殡葬管理服务站未按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被县税务局处罚。整改情况:2019年6月,县殡葬管理服务站未按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超期2天,被县税务局处罚200元,罚款已缴纳,近年来已严格落实税务部门缴税事宜,不再发生被处罚情况。
3、本系统领域项目建设存在廉政风险。(1)工程项目报价虚高。①T镇敬老院修善项目:有意规避招投标;程序不合法,先签订合同先建后上会;水电、门窗材料无具体标号、规格。整改情况:根据T镇敬老院的实际情况,并充分考虑维修、安装、拆除等所有一切费用进行测算,评审预算造价未达20万元无需招投标,且我局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程序做好政府采购项目备案工作,不存在有意规避招投标。根据“先签订合同先建后上会”的问题,我局对该项目使用资金上会,未严格按照财务内控制度执行,下一步,将加强做好项目资金管理,规范完善财务内控等制度。对于工程量清单中“水电、门窗材料无具体标号、规格”情况,一是第三方评审机构未对工程清单所存在问题提出异议,二是由于我局对工程量清单方面不精通,无法准确核定清单内容是否有误。今后要加强业务方面学习,增强技术水平,确保清单内容无误。②S镇敬老院项目:挖水井、水箱、石桌石凳审计价格比市场价格超出数倍。整改情况:经核实,无存在此问题,我局按相关规定通过委托第三方评审机构对项目进行造价评审、竣工决算审计工作。(2)部分项目推进缓慢,未发挥社会效益。①S镇敬老院2017年完工,至今未交付使用,门窗开放、一直处于闲置、无人管理状态。整改情况:现已同意移交给S镇人民政府管理使用 。目前正在筹备厨房和各种室内外设施改造设计和预算工作,改造筹备工作有序进行中,待完善设施后将立即启用。②殡葬馆项目推进不力。2012年开工,已投资3000多万元,至今未投入使用。整改情况:钟山县殡仪馆2012年开工,2019年完工,2021年1月27日经请示县人民政府同意,县民政局于2021年7月19日进行第一次承包经营招标,因投标方不足3家导致流标,2021年12月进行第二次招标,最终由贺州市殡葬管理处成功中标,钟山县殡仪馆已于2021年12月底正式投入运营。③儿童福利院2016年兴建,投资900多万元,至今闲置未用。整改情况:积极筹措资金,加快推进县儿童消防设施升级改造工程;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等15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创新转型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民发〔2021〕38号)精神,将儿童福利院转型设置为相对独立的县未成年人保护机构,现已投入使用。④Q镇敬老院2019年购置大批功能床及储物柜等共计15.6万元,至今未开封启用,且部分已严重破损。整改情况: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县乡养老机构需要配备功能床及储物柜,要达到一定的比例条件,现我县养老机构功能床及储物柜是按照上级标准配备的。目前,已告知Q镇敬老院在住老人不得擅自进入新宿舍楼,并将新宿舍楼房间上锁。今后将加大对乡镇敬老院物品使用的监督管理,举一反三,避免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
4、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不到位,存在廉政风险。(1)无依据发放津补贴。整改情况:已核实并退回26734元。(2)违规报销差旅费。①2019年12月某某参加《民政部办公厅关于举办全国农村社区治理讲习班》2019年12月17日多报市内交通费2天,支付凭证编号:112****2083361。整改情况:已核实多报销2天市内交通费共计160元,此款于2022年1月12日已追缴清退回财政局国库。②2019年9月某某报5-7月下乡费多报一天下乡费(6月18日出差审批单没有某某名字)记账凭证:2019年9月30日、6号。整改情况:已核实多报销1天差旅费共计90元,此款于2022年1月30日已追缴清退回财政局国库。(3)违规购买保卫室人员服装,记账凭证:2019年5月31日,总号31。整改情况:从2020年开始此违规购买保卫人员服装问题已不再发生,今后我局将杜绝此类现象。(4)财经制度执行不严。①下乡未按规定落实审批制度。整改情况:已按规定落实下乡审批制度,我局将进一步加强财务人员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学习,不断规范财务制度,严守财经纪律,坚决杜绝违规违纪现象发生。②财务报销手续不规范、审核把关不严、要素缺漏。整改情况:已按规定落实报销制度,我局将进一步加强财务人员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学习,不断规范财务制度,严守财经纪律,坚决杜绝违规违纪现象发生。③历史遗留问题化解不力。2019年以前基本户及城市低保账户应收款挂账长期未清理,其中G镇10万元、Y镇65261元、W镇5620元。整改情况:历史遗留问题,已发函给相关单位配合整改,G镇民政办经过多次认真仔细的查找,已找到当事人及法院提供的相关材料,5月7日经过局党组会研究决定,G镇挂账的102239.57元(其中基本户实际挂账77239.57元、慈善总会账户挂账25000元)可以核销。W镇于1月19日已复函,目前为止Y镇未答复,下一步我局将再次督促Y镇尽快查实资金核销或追缴。④个别敬老院截留特困人员生活补贴。如:F敬老院,F镇民政办存在资金短款(1万多元)现象。整改情况:F镇短款属于2013年以前历史遗留问题,我局已多次督促F镇查实短款问题,目前未完成整改,今后将加强对乡镇敬老院的资金管理。
5、四风问题依然存在。(1)两任主要领导被通报。整改情况:加强政治意识。(2)个别党员干部工作作风不严谨,办理业务时不正确履职。如2021年9月7日,局办公室人员通知不到位致局主要领导未按时参加会议而被通报。整改情况:已约谈股室负责人及工作人员。(3)文风会风不严谨。如请示文关键之处涂改。整改情况:已指定专人负责审核文件。
(三)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到位
1、领导班子缺乏“战斗力、凝聚力。班子协作意识不强,相互沟通不够,缺乏工作合力,个别班子成员缺乏大局意识和协作精神,对党组安排的临时性工作消极接受、存有怨言等现象。整改情况:已对各班子成员进行提醒谈话,团结班子成员,多沟通交流。
2、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不够有力。(1)议事决策主体错误。2019年至2020年民政局经常以班子会议代替党组会,党组会议记录与行政会议记录杂糅在同一本记录本且2021年使用活页记录本。整改情况:2022年已将党组会议记录与行政会议记录分开。(2)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民政局党组“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执行不到位。部分大额支出未讨论;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执行不够好,存在党组主要负责人先于班子成员表态的情况。如2020年5月20日班子会上,主要领导在研究讨论光荣院移交事宜、讨论通过疫情防控资金分配方案没有末位表态。整改情况:立行立改,严格执行主要领导末位表态。(3)选人用人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未能严格执行组织纪律,人事调整研究不彻底,混岗、混编现象突出,如:莫某某、梁某某等人核定编制属县殡葬管理服务站,实际在局办公室岗位工作。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严格执行组织纪律,莫某某抽调至H镇任驻村工作队员,梁某某现负责县殡葬管理服务站财务工作。
3、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民政局党组对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缺乏足够的认识,党组织生活在党的建设中发挥作用不充分,各项制度流于形式,党性意识、党员意识淡化。如落实“主题党日”活动不够坚决。支部活动单一,内容欠丰富,以学习代替活动。整改情况:加强对党内政治生活制度的落实,丰富支部活动,2022年一季度,有序开展了主题党日活动,未出现以学习代替活动现象。
4、党组织弱化,退休党员队伍教育管理薄弱。退休党员队伍教育管理薄弱。经查,退休党员基本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整改情况:督促退休党员按时参加组织生活,建立退休党员学习群,动员无法参加组织生活的退休党员进行线上学习。
5、党务公开制度落实不到位。经查,没有相关材料。整改情况:立行立改,落实党务公开制度,已按要求进行公开。
三、深化整改成效,努力推动整改再上台阶
经过近期的集中整改,我们聚焦县委第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较真碰硬地开展整改,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整改工作成效还只是阶段性的,距离县委巡察组提出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下一步,我们将在前一阶段整改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坚持党的领导,聚焦全面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切实履行“一把手” 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领导分管责任和“一岗双责”,不断强化责任担当,层层传导工作压力。着力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在我局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执行。切实把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贯穿于各项工作当中。继续大力推进整改工作,巩固拓展整改成果。坚持劲头不松、力度不减、标准不降,对整改完成的事项,既要认真***问效,防止问题反弹,又要以此为基础,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巩固和转化整改成果;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问题,要常抓不懈,持续用力,确保久久为功,善作善成,确保巡察反馈的问题按期全面彻底整改到位,真正做到让整改实际成效推动我局各项工作水平再上新的台阶,努力为民政事业健康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74-8983831;电子邮箱gxzsxmzj@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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