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司法局工伤事故引纠纷人民调解巧化解
吕某系房东陈某自建房工程承包方,陈某某系吕某某请来的泥水工,2022年10月13日上午,陈某某在建房工作时,不慎从二楼跌落,致肋骨4处骨折、左脚关节错位等多处受伤。后陈某某被送往蓬安县人民医院检查治疗,期间住院21天。共花去医疗费用48000元。陈某某出院后多次寻求赔偿,因此次事故中陈某某和房东陈某、吕某系劳务关系,期间社区调委会、派出所介入纠纷进行调处,但各方纷纷推责,导致事情久调不下,矛盾加剧。于是派出所按照公调对接程序申请罗家司法所介入调解。
2022年11月11日,罗家司法所接到申请后高度重视,立即受理了该纠纷。司法所工作人员在分别询问了双方当事人、调查了解了事实的基础上,围绕当事人争议的焦点,援引《民法典-侵权责任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事故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法律条款与派出所、社区调委会进行深入分析,因当事人陈某某没有经过伤残鉴定,也未购买工伤保险,且要求赔偿金额过高,责任划分尚未明确,故司法所、派出所、调委会就该内容初步拟定调解方案。
2022年11月14日,经过司法所工作人员多次细致、耐心的调解,告知涉事当事人在此次工伤事故纠纷中的责任及赔偿范围,同时指导调委会安抚双方情绪,在平稳的情绪下双方最终达成一致赔偿协议,前期医疗费用由陈某、吕某共同承担,并由陈某、吕某分别向陈某某各支付补偿费用3万元。至此,本次工伤事故纠纷终于得到了圆满的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