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政办发〔2020〕35号南丹县消除普通高中大班额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丹政办发〔2020〕35号《南丹县消除普通高中大班额
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一、制定依据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全国、全区教育大会发展精神,加快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切实解决大班额问题,全面提升高中阶段办学水平,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消除普通高中学校大班额专项规划(2020—2022年)》(桂教基教〔2019〕87号)和《南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丹县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丹政办发〔2019〕22号)精神,制定《南丹县消除普通高中大班额工作方案》。
二、工作目标
2020年:各高中学校起始年级一律不得出现66人及以上的超大班额,全县56人及以上班额占比控制在62%以内,66人及以上超大班额占比控制在38%以内。
2021年:各高中学校高一、高二年级一律不得出现66人及以上的超大班额,全县56人及以上班额占比控制在40%以内,66人及以上超大班额占比控制在18%以内。
2022年:全县56人及以上班额占比控制在5%以内,消除66人及以上超大班额。
三、主要任务
(一)实施高中学校扩建。2019—2022年,计划投资11518.15万元,建设南丹县高级中学新校区,建成后增加学位1500个;计划投资8774.25万元,支持南丹县第二高级中学改扩建,新增学位1000个。
(二)配齐配足高中教师。2020—2022年,计划补充高中教师253人,其中南丹县高级中学129人,南丹县第二高级中学124人,切实按师生比1:12.5核定教师编制。
(三)完善经费保障机制。加大县教育财政投资力度,将消除普通高中学校大班额所需经费纳入县年度财政预算。向上级争取资金、学校融资,争取社会各界捐资助学等多渠道解决经费问题。按标准及时足额拨付普通高中学校公用经费。
(四)规范学校招生行为。严格落实教育部中小学招生“十项禁令”要求,严格按照规定的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招生时间、招生方式进行统一招生。对已达到大班额上限的班级,原则上不得接收转学学生,坚决遏制借转学变相择校择班的行为,防止人为造成“大班额”。
四、保障举措
(一)成立组织机构。成立由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县教育局、发改局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消除普通高中大班额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二)明确责任分工。明确县教育局、发改局、财政局、人社局、住建局、编委办、自然资源局等工作职责,要求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密切合作,确保消除大班额问题顺利解决。
(三)严格督查问责。县教育局建立消除大班额工作台账,对大班额学校实行“销号管理”,对已经完成基本消除大班额工作任务学校要***复查,严禁产生新的大班额问题。同时,对开展消除大班额工作职责不明、工作不实、不完成任务的学校予与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
(四)强化舆论宣传。通过多种途径广泛宣传消除普通高中学校大班额工作的重要意义,争取社会各界关心和支持消除大班额工作。积极主动将消除普通高中学校大班额工作情况适时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监督,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营造消除大班额良好氛围。
五、实施年限
从2020年开始,历时三年,到2022年,全面消除普通高中大班额,在校生与教职工比例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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