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城规范摩托车(电动车)行车停车秩序
恩施晚报讯(全媒体记者覃潇)为进一步规范摩托车(电动车)行车、停车秩序,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全面推进创文创卫工作,提升州城形象和品位,恩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发布通告,自10月10日起,进一步规范摩托车(电动车)行车、停车秩序。
通告作出以下规定:摩托车(电动车)应当在最右侧车道行驶,红绿灯路口车辆行进方向的最右侧直行车道和最左侧左转(掉头)车道施划有摩托车(电动车)专用等候区,直至道路右侧有提示标识的地点按照行进方向选择左转或直行变道进入摩托车(电动车)专用等候区按指示灯通行,其余车道禁止摩托车(电动车)通行或等候;
严禁摩托车(电动车)停在人行横道和路口内等候红绿灯,严禁其他车辆占用摩托车(电动车)专用等候区;
临近人行横道的横向标线为路口停止线,所有车辆严格遵守红绿灯路口通行规定,黄灯或红灯亮起时车辆应停在路口停止线以外;
违反上述规定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44条第1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69条第1款第1项之规定,处100元罚款。
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责任编辑:王晓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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