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届区委第二轮巡察工作启动
3月1日,区委第二轮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召开。会议深入学习中央、省市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新部署新要求,安排部署十四届区委第二轮巡察工作。区委常委、组织部长、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吴久生宣布授权决定。区委常委、纪委书记、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于中宇作动员部署。
按照区委巡察工作计划,第二轮巡察采取“常规+营商环境专项”的方式,共安排2个巡察组,利用2个半月的时间,对区司法局、区应急局、区煤炭工业转型局、区“一体两翼”发展战略服务中心开展巡察。
会议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巡察工作重要性。要把握常规巡察、专项巡察特点,精准深入发现问题。要加强组织领导,确保高质量完成巡察工作任务。要主动担当作为,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要依规依纪依法开展监督,树立巡察干部良好形象。要提高思想认识,做到疫情防控与巡察工作两不误。巡察组要按照区委授权履行巡察监督职责。巡察办要做好统筹协调、指导督导、服务保障工作。被巡察党组织要自觉接受监督,配合巡察组开展工作。
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区委巡察办、巡察组全体成员,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动员会后,区营商局专业人员对区委巡察办、巡察组全体成员开展业务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