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公示
依据国家有关文件要求,拟变更或办理下列加油站经营批准证书的有关项目,现予以公示:
1、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销售葫芦岛第七加油站;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杨大升,地址:南票区大兴乡石灰窑村,经营批准证书编号:LH3017。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变更为:孙志刚。
2、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销售葫芦岛第九加油站;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杨大升,地址:南票区高桥镇颜屯村,经营批准证书编号:LH3018。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变更为:孙志刚。
3、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销售葫芦岛第十九加油站;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杨大升,地址:南票区兰甲乡兰甲村,经营批准证书编号:LH3020。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变更为:孙志刚。
4、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销售葫芦岛第二十加油站;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杨大升,地址:南票区虹螺岘虹东村,经营批准证书编号:LH3021。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变更为:孙志刚。
5、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销售葫芦岛第二十二加油站;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杨大升,地址:南票区高桥镇甜水村,经营批准证书编号:LH3022。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变更为:孙志刚。
6、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销售葫芦岛第十四加油站;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杨大升,地址:连山区滨河大道,经营批准证书编号:LH1002。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变更为:孙志刚。
7、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销售葫芦岛第十三加油站;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杨大升,地址:连山区沙河营乡官沟村,经营批准证书编号:LH1004。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变更为:孙志刚。
8、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销售葫芦岛第十六加油站;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杨大升,地址:连山区水泥街铁北路,经营批准证书编号:LH1005。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变更为:孙志刚。
9、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销售葫芦岛第十八加油站;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杨大升,地址:连山区寺儿堡镇新地号村,经营批准证书编号:LH1006。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变更为:孙志刚。
10、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销售葫芦岛第十五加油站;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杨大升,地址:连山区兴工街,经营批准证书编号:LH1007。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变更为:孙志刚。
11、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销售葫芦岛第十七加油站;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杨大升,地址:连山区锦郊乡二台子村英塔路,经营批准证书编号:LH1008。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变更为:孙志刚。
12、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销售葫芦岛第五加油站;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杨大升,地址:锦郊乡二台子村,经营批准证书编号:LH1009。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变更为:孙志刚。
13、葫芦岛市南票区沙锅屯乡后付龙加油站;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李晓,地址:南票区沙锅屯乡后付龙山村,经营批准证书编号:LH3008。
名称变更为:葫芦岛市富龙石油有限公司(加油站)。
本公告发布后,社会各界人士对以上拟审批同意事项如有不同意见,请在五个工作日内以电话、信函、亲访等方式向市商务局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电话和信函应署真实姓名。信访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当地邮戳为准。
联系电话:0429-3185033
通信地址:葫芦岛市商务局生产资料流通科(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大街20号)
葫芦岛市商务局
2021年4月28日
(此文件经过保密审核可以公开发布。)
责任编辑:李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