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通报两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动不力失职失责问题典型案例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市各级党组织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市委工作要求,主动担当、积极作为,高站位高标准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取得较好的阶段性成果。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把“打伞破网”作为主攻重点,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持“两个一律”“一案三查”,严查涉黑涉恶案件“保护伞”“关系网”“利益链”,精准铲除一批“害群之马”。为严明纪律规矩,强化警示教育,近日,市纪委通报两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动不力失职失责问题典型案例。
南宁市公安局明秀派出所一警区原警长邱立锋失职失责问题。2017年8月至2019年5月,邱立锋担任西乡塘区明秀派出所一警区警长,负责苏卢村治安管理工作期间,开展入户走访、线索摸排、流动人口管理等工作不力,对辖区内发生的“黄、赌”等违法犯罪活动不了解不掌握,特别是对以李某和、李某为首的犯罪团伙未采取有效有力措施予以打击,导致苏卢村涉黄涉毒警情呈上升趋势、违法犯罪活动高发,造成恶劣社会影响。2020年6月、8月,邱立锋先后受到政务撤职、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南宁市兴宁区昆仑镇综治办负责人杨宏志失职失责问题。2010年至今,杨宏志担任昆仑镇综治办负责人期间,对工作职责认识不清,没有及时组织协调有关职能部门有效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特别是对以黄某杰为首的犯罪团伙多年来在昆仑镇从事涉嫌敲诈勒索、强迫交易、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活动没有及时发现、处置,导致昆仑镇的群众满意度不高。2020年7月,杨宏志受到政务记大过处分。
通报指出,上述两起典型案例,都是对职责管理范围内的违法犯罪行为不了解、不掌握,慢作为、不作为,导致违法犯罪团伙长期盘踞、危害群众,这暴露出我市少数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存在麻痹思想和应付态度,不担当、不作为、不尽责,作风漂浮、落实不力等问题。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汲取教训,引以为戒,时刻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主动担当作为,保持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一以贯之、毫不松懈与黑恶势力作斗争。
当前,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已经进入决战决胜的关键阶段。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坚定夺取全面胜利的信心,增强斗争到底的决心,扛牢专项斗争主体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坚决打好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之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有“伞”必打、有“网”必除,以“伞网清除”行动为抓手,持续深化“打伞破网”,循线深挖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履行好监督责任,用好追责问责利器,推动各级党委、政府和职能部门扫黑除恶责任层层落实到位,为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之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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