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卫计委细化考核健教工作收到明显实效
8月8日至11日,忻州市卫计委组织相关部门,按照《忻州市(城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健康教育工作方案》(忻创卫【2016】7号)的要求,对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市精神病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中心医院、忻州现代医院等医疗单位的健康教育工作进行了“十项”考核和现场指导,完善了健教工作体系,收到了良好效果。
一是核查医院是否成立了主要领导任组长,各职能科室、临床科室、医技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健康教育领导组,至少每季度能召开一次健康教育领导组会议,并留存会议记录。二是核查医院健康教育科(室)设置情况,是否配备一定数量的专(兼)职人员,健康教育相关资料是否健全。三是核查全院健康教育工作经费和健教器材是否落实到位,健康教育工作有无规划计划、实施方案、检查考核、活动记录、工作总结、效果评价等。四是查看医院门诊及病区是否设置了健康教育专栏,能不能做到每2个月更新一次内容,并留存小样,记录在案。五是查看医院是否印制了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及传染性疾病的健康教育处方、折页、宣传卡、小册子等资料,且不少于20种,并能及时摆放在医院大厅、分诊点、病房等地,方便病人和家属阅读学习。六是核查医务人员在诊疗服务的同时,能否做到以健康教育处方、健康咨询、健康讲座等形式对患者及家属开展健康教育服务工作,现场抽查住院病人及家属健康知识知晓率达标情况。七是核实医院每年对医务人员开展健康教育专业培训次数、学时及医务人员掌握健康教育专业知识、工作技能和健康教育专业知识知晓率和行为形成率的达标情况。八是了解医院组织医务人员深入基层、社区、单位每年举办健康教育知识讲座次数,开展义诊、咨询活动情况,并能否将活动影像、图片、活动记录等资料存档备案。九是查看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开展“健康大讲堂”活动情况及三级医院和二级医院能否分别达到50次、30次的标准要求。十是检查医院开展控烟情况,无烟医院创建成果能否巩固提高及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市中心医院是否设置了戒烟门诊,并能严格执行戒烟门诊操作流程,为戒烟工作提供全方位的干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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