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川县纪委四化规范纪检监察工作
近来,陵川县纪委结合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工作的新特点,深入研究,精准发力,通过“四化”规范了各项工作:
一是做到规范化。县纪委结合“7+5+2”机构改革的具体内容,结合深化“三转”具体要求和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问责条例》的具体条款,结合各科室工作特点,进一步明确了各科室的工作职责和分工,细化了工作任务,确保了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展开。
二是做到流程化。县纪委各科室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流程,以流程示意图的形式进行展示,并召开专题常委扩大会议对工作流程进行了讨论和审核,完善了纪检监察工作流转程序,实现了流程严密,过程闭合,杜绝了工作流程上的随意性,增强了严肃性。
三是做到制度化。县纪委各科室对自身工作制度进行了认真梳理和总结,通过整合、筛选、补充,共制定20余项规章制度,涵盖纪检监察工作的各个方面。通过这些规章制度,在工作中实现了有章可依、有据可循,为机关高效率运转奠定了制度基础。
四是实现科学化。通过机构规范化、工作流程化和制度化,最终实现纪检监察工作科学化的目标:即工作分工更明确,内部配合更密切,问题线索来源更广泛,监督执纪问责更有力,案件办理更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