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城镇三项硬举措狠刹不正之风
中秋国庆将至,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县纪委《关于重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刹住中秋国庆期间公款送礼等不正之风有关纪律的通知》要求,平城镇纪委迅速行动,主动作为,坚持早打招呼、早敲警钟、早作防范,采取三项硬举措,狠刹公款送礼、相互宴请等不正之风,全力防止“四风”反弹,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一是严明纪律,刚性约束。平城镇纪委第一时间转发了县纪委通知,严明纪律要求,强调全镇各级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作风建设有关要求,不折不扣落实好“七个严禁”:一是严禁用公款送月饼和各类节礼;二是严禁以各种名义用公款相互宴请、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三是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四是严禁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滥发、变相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实物;五是严禁接受下属单位和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礼金、礼品、有价证券(卡)和支付凭证;六是严禁节日期间公车私用和借用下属机关、企事业单位车辆等行为;七是严禁用公款举办豪华、奢侈的联欢会和节庆活动。
二是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平城镇以各基层党组织相继召开教育实践活动专题组织生活会为契机,镇包片领导、包村干部深入到各村、各单位,召开专题会议,严明“七个严禁”的纪律要求,教育广大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严守纪律,始终保持清廉本色,自觉做落实八项规定、遵守党章党纪的表率,营造出风清气正、勤俭节约的节日氛围。
三是严格执纪,形成震慑。平城镇纪委充分履行监督职责,坚持暗访、曝光、查处、追责“四管齐下”,不断加大明查暗访和惩戒问责力度,严厉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行为,切实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同时,公布举报电话、网站和信箱,拓宽监督渠道,充分发动群众开展监督,形成了监督惩处的高压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