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推进我市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工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精神,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内容完成情况作为专业技术人员晋升、聘任、考核、申领津贴等的必要条件。为进一步强化我县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工作,统一使用晋城市人社局网络在线学习平台,进行网络在线学习。现将《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推进我市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工程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9年5月13日
关于继续推进我市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工程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相关企事业单位:
一、学习内容和要求
二、学习步骤和方法
(二)本年度所有课时须在7月10日之前全部完成。
联系电话:2199454
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