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从下月起办理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国家助学贷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主导,由银行、教育行政部门共同操作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不需要担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当年贷款申请额度不超过6000元。我县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于2009年开始启动,三年来共向637名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发放贷款合计317.3万元。
学生须在贷款学年新学期开始前,向家庭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不可以中途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一、申请条件
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 生和第二学士学生;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同一县(市、区);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仅用于学生在读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
二、提交材料
1.家庭经济困难证明:《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新生,一式二份)或《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在校生,一式二份,);
2.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网上申请后打印,一式二份);
3.入学报到通知书及报到须知复印件(新生,一式二份)或本人学生证复印件(在校生,一式二份);
4.申贷学生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首次申请一式三份,正反两面复印到一面纸上);
5.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正反两面复印到一面纸上);
6.家庭户口本;
7.户籍已迁往就读高校的学生还须提供户籍(迁出)证明(一式二份);
8.在校生申请贷款,曾休学的,需提供休学证明材料(一式二份)。
三、办理流程
(一) 首次贷款学生
1、 进入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http://www.csls.cdb.com.cn),点击“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生源地)”,进行注册。
2. 注册成功后,登录在线服务系统,在“贷款申请”中点击“新增”,填写齐全申请信息。
3. 提交申请信息后,可以导出贷款申请表,签字确认。
4. 携带申请材料,与共同借款人到本县(区)资助中心(或相关教育部门)办理贷款申请并签订合同,领取贷款受理证明。
5. 签订合同3-5天后,登录支付宝账户,修改密码,激活账户。
6. 高校报到后,携带贷款受理证明到学校资助管理中心(或相关部门),提请学校资助管理中心老师登录生源地助学贷款管理系统(https://www.gbms.cdb.com.cn),录入有关信息,出具电子回执。
7. 11月20日后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生源地)”查询贷款状态。
(二) 再次贷款学生
1. 进入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http://www.csls.cdb.com.cn),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生源地)”。如果不知道登录名,可以选择“使用身份证登录”,密码默认为8位生日,如19901001。
2. 在“贷款申请”中点击“新增”,填写齐全申请信息。
3. 提交申请信息后,可以导出贷款申请表,签字确认。
4. 携带申请材料,与共同借款人到本县(区)资助中心(或相关教育部门)办理贷款申请并签订合同,领取贷款受理证明。
5. 高校报到后,携带贷款受理证明到学校资助管理中心(或相关部门),提请学校资助管理中心老师登录生源地助学贷款管理系统(https://www.gbms.cdb.com.cn),录入有关信息,出具电子回执。
6. 11月20日后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生源地)”查询贷款状态。
四、现场受理时间:8月1日—10月15日
五、受理地点:陵川县行政审批大厅(教育局窗口)
六、联系电话:0356-6209466(8月1日以前)
0356-3191291(8月1日—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