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村派出所落实三个满意深化阳光行动执法规范化建设
杨村派出所以“阳光行动”为契机,进一步推出以“三个满意”为目标,积极投身到执法规范化建设中。
一是让“报警人”满意。杨村派出所要求民警在接处警过程中始终保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将群众报警事项及时指令交办,做到接警态度和蔼、认真,处警果断、及时,坚决杜绝对报警人冷硬横推等不负责的行为。对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耐心解释,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解决。 二是让“违法犯罪嫌疑人”满意。杨村派出所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目标,既要保护受害人的合法利益,又要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并实行人性化管理、人性化执法,使“犯罪嫌疑人”摒弃猜疑、消除误解,认罪服法,配合案件审理,对公安执法管理充分的理解、信任与支持。三是“被(侵)害人”满意。将打击处理情况及时向受(侵)害人通报,使其享有充分的知情权,对因案件受到伤害而发生困难的群众,要主动协调相关部门予以帮助,并确保他们能正常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