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项措施吹响决战冲锋号
乱安村村民将包好的苗木搬到车上摆放整齐。张世明摄
脱贫攻坚,任重而道远。全市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现场推进会召开后,我市强化脱贫举措,落实攻坚责任,制定了《关于推进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工作的五项措施》,明确了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层层落实帮扶责任、督导检查常态化、强化考核问责、优先选拔重用扶贫干部五个方面的具体措施,确保脱贫攻坚决战决胜目标的顺利实现。
加大财政支持力度
产业扶贫百花齐放
这几天,平定县柏井镇乱安村村民在苗圃里忙活着,有的将长好的树苗挖出,有的给带土的树根包上塑料膜保温保湿,有的将包好的苗木搬到车上摆放整齐。今年村里的苗木长势良好,千叶公司按照约定到村里收购苗木。
乱安村位于县城东部,距县城35公里,总面积6.1平方公里,村民收入以传统产业种植业为主,是个典型的农业贫困村。目前,全村共212户479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36户72人。
自“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行动开展以来,乱安村紧扣“生态扶贫、产业扶贫”主线,利用帮扶单位市园林局的市场渠道和技术优势,以苗木种植实现调产增收的脱贫发展思路。乱安村成立了平定县东兴农业专业合作社,主要负责花卉苗木培育和中药材种植。在市园林局的帮助下,苗木经销商按照企业用苗计划提供苗木,由合作社提供土地及劳动力进行种植养护,企业按照出圃标准和市场价格进行收购,打造产、供、销一条龙的产业链条。
2016年,合作社将全村36户72人全部吸收加入。2017年完成了苗木基地建设,并与贫困户签订了年度分红协议。“流转土地费用、合作社年底分红、在合作社的打工收入,这些都是贫困户的收入。”村党支部书记李东长介绍说,“贫困户每年年底有保底分红,合作社优先安排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员到苗圃干活,一天工资70块钱。”
目前,乱安村共种植连翘400亩、园林苗木44.95亩,种植了园林用苗胶东卫矛、金叶女贞、樱花、海棠、榆叶梅、紫叶李等10余个品种共计12余万株苗木,形成了循环出圃,长、短期效益相结合的格局。据介绍,每亩苗圃的年收益达到6000到8000元,带动全村贫困户实现脱贫增收。
此外,根据村里贫困村民年龄偏大,干不了重体力活儿的实际情况,市园林局帮贫困户购回蜜蜂和蜂箱,发展养蜂产业。2017年,村民李巨生养了5箱蜜蜂,因为养得好又懂病虫害防治,蜂蜜质量很好,很快销售一空。今年初,他又多养了3箱蜜蜂,寻思让致富的步伐更快些。
通过实施特色苗木产业种植为主、中药材小杂粮等多渠道增收的措施,乱安村摆脱了以传统种植为主的模式,实现了脱贫增收,2017年乱安村实现了整体脱贫。苗圃特色产业还引导了乱安村了劳动力回流,实现了产业留人,为巩固脱贫成果和乡村振兴打下坚实基础。
盂县西烟镇前河东村养殖油鸡;平定县柏井镇对峪村、口上村、芦家峪村3个建档立卡贫困村经过整合成为“新三村”,在各村发展适宜产业的同时,联合引进了黑猪养殖项目;郊区西南舁乡东林尖村种植苹果……在我市,许多建档立卡贫困村在帮扶单位的引导和支持下,因地制宜发展种植和养殖项目,产业扶贫可谓百花齐放。
《关于推进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工作的五项措施》明确指出,在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方面,我市将着力培育壮大“一村一品一主体”,对发展脱贫产业和促进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转移就业的龙头企业给予扶持。市级设立100万元就业扶贫奖助资金(县区按1:1配套),专项用于鼓励企业、农村新型经营主体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近转移就业的奖助,具体办法由各县区制定。原则上以今年开始新增吸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人奖助3万元、20人奖助6万元、30人奖助10万元为标准,企业和农村新型经营主体需与建档立卡贫困户签订3年以上就业合同。
同时,我市对今年经国家、省、市评估考核达标退出的村,奖助村集体3万元,奖助资金列入市级2019年财政预算。对市派驻村帮扶工作队员(含第一书记)下乡补助按每年人均2.5万元予以足额保障,严格驻村管理,按实际驻村时间予以发放。2018年度不再追加预算,不足部分由各派出单位从公用经费中解决,2019年起按此标准编列预算。
层层落实帮扶责任
督导检查常态化
每周五下午,平定县柏井镇都要召开脱贫攻坚周例会,参加会议的有乡镇分管领导、第一书记、工作队员等,大家围绕本周工作进行梳理,并对下周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在我市,脱贫攻坚重点乡镇大多像柏井镇一样,周周开例会。盂县西烟镇坚持每月召开一次领导会、每季度召开一次第一书记碰头会和政策培训会、每半年召开一到两次推进会。同时,就上级政策要求组织镇村干部及时传达学习和贯彻落实。
我市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开展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现场观摩活动等,完善现场推动机制;利用多种形式,组织编印学习手册、开展相关培训和座谈等,完善案例推动机制;进一步强化“四个全覆盖”包保法、“四账”推进法、“四划”工作法、“四会”调度法的“四个四”工作机制,完善会议推动机制,确保脱贫攻坚取得实效。
在层层落实帮扶责任方面,我市从2018年8月起到2018年度国家、省专项考核结束,市、县包村领导驻村帮扶指导不少于5次。到2020年市、县包村领导每年驻村帮扶指导不少于6次。市、县各级包户帮扶责任人每年入户帮扶不少于6次。各级驻村帮扶工作队员(含第一书记)每月至少走访一遍本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和一定数量的非贫困户,驻村时间每周不少于5天4夜。对上述人员不能落实到村、到户驻村时间要求,且存在走过场、不真帮实扶现象的,按干部管理权限给予通报,情节严重的在全市通报,并给予相应处分。
在督导检查常态化方面,市委脱贫攻坚督导组对贫困村和低收入村实行每月一次常态化明查暗访。督导重点是脱贫措施推进情况、行业扶贫政策落实情况和帮扶工作群众满意度情况,全程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各县区和市直各行业扶贫单位脱贫攻坚推进情况,实行月报告制度,并根据督导结果实行月通报制度。
我市实行发现问题现场反馈机制和问题清单交办、督办机制。督导组发现问题后,现场开具整改通知书,并向县区、乡镇和市直行业扶贫部门进行反馈。
督导工作结束后,督导组整理问题清单上报市脱贫攻坚领导组,由市脱贫攻坚领导组交办各县区和行业部门进行整改。
在下一轮督导中发现未整改到位的,由市脱贫攻坚领导组进行督办,并计黄牌一次,限期仍未整改到位的,由市脱贫攻坚领导组计红牌一次,并由相关部门启动问责程序。发现问题要具体到相关责任人,限期整改,两次整改不到位,在阳泉日报、阳泉电视台曝光。一个乡镇因同一问题连续两次被曝光的,对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直至予以免职。
强化考核问责
优先选拔重用扶贫干部
精准扶贫工作开展以来,我市建立完善督查考核制度,把精准扶贫作为各单位、干部年度考核、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大考核权重,探索完善科学精准、靶向考核的考评方法。我市开展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和“回头看”活动,对帮扶不到位、效果不明显的帮扶单位进行通报,查漏补缺、总结经验,集中整改、务实重行,积极营造风清气正、踏实干事的环境和作风。
按照《关于推进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工作的五项措施》要求,我市在强化考核问责中,将加大对市直单位扶贫工作的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力度,扶贫工作考核结果为较差档次的,取消该单位的年度评优资格,并对主要负责人予以追责问责。
我市坚持管行业必须管扶贫,凡行业扶贫工作排在全省后二位和在国家、省对我市综合考核中发现问题数量排在前三位的,对县区党委政府分管副职和市、县区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追责问责。
乡镇扶贫工作在国家和省对我市综合考核中发现问题数量排在前三位的,对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及包乡镇县处级干部追责问责直至予以免职。在国家、省第三方评估中群众满意度低于90%的村,对所在乡镇和帮扶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追责问责直至予以免职。
对于市县直部门派出的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队员履职不力、帮扶工作不到位的,实行“召回”,对召回人员3年内不得评先评优、提拔使用,召回后由帮扶单位重新选派,并对选派单位通报批评。
同时,我市注重在脱贫攻坚一线发现、提拔、重用一批政治过硬、作风优良、业绩突出、群众口碑好的优秀干部。第一书记成绩突出,且工作满2年,自愿留在乡镇的,乡镇领导班子空缺,优先予以提拔。驻村帮扶工作队员(含第一书记)在帮扶工作中表现优异、实绩突出、且工作满2年的,工作单位县级和中层岗位有空缺,本单位优先予以推荐、提拔。
对脱贫任务较重、脱贫成效考核成绩突出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对脱贫成效发挥了重要作用的县处级干部、市县乡扶贫系统干部、行业部门扶贫干部、脱贫攻坚督导组成员,优先予以提拔重用。(苏建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