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开展全市环保执法检查
10月18日、19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永忠率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在市环保局、市水务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煤炭工业局等部门负责人的陪同下,就我市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山西省环境保护条例》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这次执法检查覆盖了环境保护法和我省环保条例法律责任落实的主要内容。执法检查组一行先后深入到平定县尚怡水库、山西阳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柏井五村;开发区宁波北路建设工程、阳煤集团奥伦胶带分公司;郊区燕龛煤矿;盂县东坪煤矿、大贤煤矿;城区义井洗煤厂及其东侧无名家具厂、义井河;矿区国电满庭春建筑工地等地,重点检查环境影响评价责任、排污许可证及超标超总量排污责任、落实按日计罚制度、环境信息公开责任、环境污染和破坏生态侵权责任、环评监测等机构与污染者连带责任、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责任、严重环境违法行为及犯罪责任等责任落实情况。
张永忠指出,通过近几年的工作,全市环境质量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改善,全市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对环境保护工作高度重视,对贯彻实施环保“一法一条例”认识深刻、态度端正、措施有力、落实到位、初见成效。但目前全市环保工作还存在许多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为此,各级政府要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生态文明思想,在转变观念、落实责任、突出重点、能力建设、整改落实上持续用力,不断开创我市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新局面。(陆泽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