杏花岭区关于上报群众反映问题(D2SX2021
杏花岭区关于上报群众反映
问题(D2SX202****70007)
调查处理情况的报告
市整改督办组:
2021年4月18日,收到转办问题(D2SX202****70007)整改督办通知后,我区高度重视,责成中涧河镇、区市场监督局、区生态环境分局相关工作人员立即赴现场进行了调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举报内容及调查情况
(一)举报内容
小返乡小返村,村委会北面隔着一条马路有一家加工肉类的小作坊,生产时气味呛人(已持续三、四年),影响周边居民的正常生活。(向当地市环保部门反映,未得到解决)
调查情况
4月18日15:00太原市生态环境局杏花岭分局环境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翁海鹰带队;4月18日16:00中涧河镇人民政府副镇长潘滨、区市场监管局小返食药监管站邢海权、张犇等站内工作人员进行了现场核查。
经查,该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许可证已于2020年9月20日到期,自2020年6月至今未进行过食品生产加工。现场检查时,该小作坊未生产加工,厂房内生产设备正进行拆除清理,生产用三项电源已断开,但部分生产用器具和库房物品未清理。
该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主体责任:小作坊法人鲁世富;
监管责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小返食药监管站站长邢海权;
属地责任:中涧河镇副镇长潘滨。
二、处理情况及公开情况
(一)处理情况
现场查扣生产用液化气罐4个,责令小作坊业主立即清理厂房和库房内物品,目前已全部清理完毕。
截至4月21日,该问题已办结,无问责情况。
(二)信息公开情况
按要求在太原市杏花岭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三、工作措施
加大网格化巡查力度,落实属地和部门监管职责,对发现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发现一处,取缔一处;加大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增强全民的守法意识,促进各类经营者合法经营。
联系人:潘滨 186****2811
中共太原市杏花岭区委 太原市杏花岭区人民政府
2021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