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峰区五项措施加强民政救助工作
今年以来,西峰区民政工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系列***精神,牢固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深入推进“11235”全区发展思路和“123456”民政工作思路,紧紧围绕既定目标,按照“低保政策兜底一批”要求,以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为重点,坚持应扶尽扶、应保尽保、动态管理、资源统筹的基本原则,确保到2020年现行扶贫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稳定脱贫。
一是政策衔接。在坚持依法行政、保持政策连续性的基础上,着力加强社会救助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衔接,坚持应保尽保、应扶尽扶、统筹运用救助方式助力脱贫,有效解决生活困难家庭住房安全问题,加大医疗救助支持力度,突出对重点救助对象的兜底保障,加大临时救助托底保障力度。
二是对象衔接。区社会救助、扶贫等部门和残联要密切配合,全面摸底排查,建立困难群众基本信息库,开展两个对象台账比对工作,综合确定“两个对象”进一步完善农村低保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机制,对于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在其申请农村低保时,要按照农村低保有关政策,严格执行个人申请、入户调查、民主评议、综合测评、乡镇审核、区级审批、各级公示的工作程序,以户为单位进行精准认定。
三是标准衔接。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逐年提高农村低保标准和补助水平,确保农村低保标准达到国家扶贫标准,对于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农村一、二类低保家庭,通过农村低保兜底保障,使其在收入上实现政策性脱贫;对于其他低保家庭,以扶贫帮扶和就业扶持为主,鼓励其通过发展产业、自主就业或扶持就业,逐步退出农村低保范围。
四是管理衔接。区救助部门、扶贫办要不断加强对农村低保对象和建档立卡贫困对象的动态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开展走访调查,及时掌握农村低保家庭、特困供养人员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口、收入、财产变化情况,及时增发、减发或停发低保金,并及时上报区社会救助部门。
五是机制衔接。区社会救助、扶贫部门要加强信息核对,确保信息准确完整、更新及时,要全面建立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逐步把核对机制运用到农村贫困人口的识别和认定工作中,确保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人口都能获得相应的社会救助,要依托区政务大厅、乡镇政务大厅,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综合服务窗口”功能,及时把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纳入相应的社会救助范围,为困难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打通社会救助工作“最后一公里”,要针对农村低保和其他社会救助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强化乡镇政府主体责任,建立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要引导社工、志愿者、社会组织、基层组织积极参与农村低保和扶贫开发工作,协助落实社会救助政策,发挥村(居)民委员会最了解农村贫困人口生活状况和救助需求的优势,指导其协助做好救助对象发现报告、申请审核、动态管理、政策宣传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