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镇市公安局救助野生动物营造和谐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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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8月30日发表
3月9日上午,北镇市公安局罗罗堡镇派出所接到热心村民报警电话称:在某村山坡上发现一只野生动物。民警接到电话后及时赶到现场。民警看到一只形似“小鹿”的动物趴在地上,周边也没有同类动物,看上去非常虚弱,民警和村民在靠近时也不站起来奔跑,眼神显得特别紧张。
民警仔细检查,发现该动物右前腿受了伤,加之可能长时间未进食物导致体力不支,无法持续行走。民警一边安抚小动物,一边给动物喂水,还紧急联系野生动物保护协会。
经前来的工作人员仔细查看,确认该动物为狍子,是东北地区常见的野生动物之一,已被列入《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动物名录》,属于“三有”保护动物。经现场紧急处置后,由野生动物保护协会带回作进一步救助。
责任编辑:北镇市政府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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