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免去谷瑞灵等工作人员职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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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8月29日发表
菏政任〔2009〕1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企业,各大中专院校:
市政府研究决定,免去:
谷瑞灵的菏泽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常务副主任职务;
徐汉存的菏泽市水利局东渔河流域工程管理处副调研员职务。
二○○九年六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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