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李沧区面向全市公开选拔副处级领导干部招考启事
经区委研究同意,面向全市公开选拔6名副处级领导干部。
一、招考职位和数额李沧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1名李沧区城市建设管理局副局长1名李沧区卫生局副局长1名
李沧区拆迁安置办公室副主任(事业编制)1名
李沧区重点工程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事业编制)1名
李沧区区属医院副院长(事业编制,副处级)1名
二、报名资格条件
除具备招考《简章》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青岛市十二区市常住户口。
2、年龄在40岁以下(即19***年4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其中,五市三区的和市内四区年龄在35岁以下的,须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以上学位。
4、具有《简章》规定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5、(1)报考公务员职位的,须具有国家公务员或参照国家公务员管理身份,现任正科级满3年(军转干部在部队任职可连续计算);或现担任县(处)级事业单位副职以上、中型(一)企业副职以上、市直事业单位、市直转体公司中层副职以上职务,有两年以上任职经历,工作成绩突出。
(2)报考事业编制职位的,须现任正科级满3年(军转干部在部队任职可连续计算),或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满3年。
6、对年龄在35岁以下的,任职年限可放宽为任副科级满4年或任正科级满一年。对获得相关专业硕士、博士学位、专业水平较高或省、市委组织部选调生,成绩突出的,条件可适当放宽。
三、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人员请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任职证明和职称证件(附复印件各1份)及近期一寸免冠同底版彩色照片3张,企、事业单位人员需加带单位类型证明。
报名时间:2005年3月24至28日上午8:30-晚上6:00(中午不休息)。
报名地点:李沧区人民政府(308国道615号,原崂山宾馆)二号楼二楼会议室。
联系电话:7621774 7630228
详细情况请到报名地点索要《简章》或登陆http://www.qdlc.gov.cn/lcdsdj查询。
青岛市李沧区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
2005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