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19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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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8月20日发表
(2019年11月29日随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随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含《关于2019年高新区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和《关于2019年大洪山风景名胜区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决定批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19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含高新区、大洪山风景名胜区2019年预算调整方案),批准《关于2019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要按照批准的调整方案严格预算执行,强化预算刚性约束;加强对债券资金安排使用的***监督,提高债券资金使用效益;依据预算执行、预算调整、审计查出问题等情况,科学精准编制2020年市级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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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5 11:46:14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