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商贸市场领域疫情防控措施的紧急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场、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孝感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市场管理组《关于严格落实商贸市场领域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精神,根据应城市防控指挥部1、2号通告,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市商场商店(含药店)、超市、集贸(农贸、 批发)市场等领域疫情防控措施通知如下: 一、所有大中型商场商店(含药店)、超市、集贸(农贸、批发)市场,必须在入口(或门店)外安排体温检测,对体温37.3℃及以上者禁止进入,并迅速联系主管部门和所在社区,劝其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要设置顾客分流、排队引导设施,安排专人管理,配足测温人员和设备,引导顾客有序进出,防止人流拥堵。 二、所有进入商场商店(含药店)、超市、集贸(农贸、批发)市场的人员必须佩戴口罩,未戴口罩者禁止进入。禁止已进入人员随意取摘口罩,对不配合劝阻的,现场管理人员要迅速处置并报告主管部门。 三、所有商场商店(含药店)、超市、集贸(农贸、批发)市场,必须在经营场所入口(或门店)外设置醒目的防控宣传标识,工作人员要随时提醒顾客加强自我防护。有电子显示屏的场所,要持续播放疫情防控宣传内容。 四、所有商场商店(含药店)、超市、集贸(农贸、批发)市场,要大力提倡手机扫码等电子支付,提倡销售人员和交易双方佩戴防护手套,防止可能的接触感染。 五、所有商场商店(含药店)、超市、集贸(农贸、批发)市场,必须每日消毒一次,并视具体情况增加消毒次数。经营场所内的工作人员必须保持个人卫生、佩戴口罩,销售生鲜食品的工作人员必须穿戴一次性专用防护手套。 六、对所有商场商店(含药店)、超市、集贸(农贸、批发)市场,必须每天全覆盖巡查,专班专人检查督办,发现问题,立即处理,确保防控措施落细落实。对人为管理薄弱、工作不落实的,坚决移交纪委、监委严肃问责。 七、城区大型商场超市(中百仓储、沃尔玛、东方超市、孝武好、大润发、福达坊)、集贸市场由市商务局负责,其他小型商店(含药店)、超市、便利店按属地管理由相关办事处、社区负责;各乡镇商店(含药店)、超市、自办市场由各乡镇负责;光明大市场(农批)由城中街道办事处负责。 应城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 市场管理组 2020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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