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应急管理局四个严格做好非煤矿山春节后复工复产工作
为贯彻落实全国矿山安全生产视频会议和全省应急管理工作会议精神,深化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成果,切实做好春节后非煤矿山复工复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非煤矿山事故,市应急管理局“四个严格”做好非煤矿山春节后复工复产工作。
严格复工复产程序。严密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复工复产准备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疫情防控管理体系,制定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明确组织机构,落实责任分工,制定并落实好疫情防控措施,做好疫情防控物资储备、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和应急措施等准备。科学确定复工复产时间。自觉克服松懈麻痹思想,根据辖区内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状况和疫情防控准备情况,分类分批科学确定企业复工复产时间。规范复工复产检查验收。所有企业复工复产前,必须按照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的要求,组织专班对标对表进行一次全面安全大排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和问题,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治理责任,隐患和问题整改完毕后,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向当地非煤矿山复工复产检查验收领导机构(单位)申请复工复产检查验收。
严格复工复产检查验收标准。按照“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湖北省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复工(产)检查十条规定》和《湖北省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复工(产)检查十条规定》要求。加大对春节期间未停产停建企业的明查暗访力度,凡发现有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不落实、专项检查不到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责令停产整顿,重新组织复工复产检查验收。
严格复工复产现场管理。企业参与复工复产前安全检查和参与隐患治理的人员(人数)要在检查方案和隐患治理整改措施中予以明确,安全检查和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时,矿领导必须带班到现场。
严格复工复产保障措施。强化责任分工、强化督促指导。加大对非煤矿山复工复产工作的督导力度,及时汇总掌握各地非煤矿山企业复工复产工作进展情况。市非煤矿山专委会办公室将组织工作组,结合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专项检查等工作对各地复工复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和督导,对工作滞后、责任不落实,甚至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依法依规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