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检两院联手化解合同纠纷案件执行难
近日,掇刀区检察院在办理朱某经济纠纷案判决申请执行监督中,与掇刀区法院一道共同促成双方当事人执行和解,使一起历时5年之久的借款合同纠纷案得以执行完毕,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
2011年,李某向朱某借款人民币6万元,到期不予偿还。朱某将李某诉至掇刀区法院,李某在法院判决后仅偿还4.5万元。近日,朱某以法院未将终结本次执行相关事宜对其进行告知违法为由,申请掇刀区检察院对本案的执行活动进行监督。
掇刀区检察院调查后发现,由于多年来李某拒不执行法院判决,法院又无法查到李某可供执行财产,所以终结了判决执行,但未依法将终结执行裁定送达朱某。掇刀区检察院考虑到简单的监督检察建议书不能彻底解决问题,便主动联系法院指出执行活动存在的违法情形,并建议法院再次找双方当事人争取和解结案。
同时,办案检察官联手法院法官,分别找双方当事人沟通,晓之以理,明之以法,动之以情,促成双方最终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李某连本带息一起付给朱某2万元,朱某申请法院结案。这起长达5年的经济纠纷“执行难”案最终得以执行完毕。 (罗霄 何梦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