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洋县扶贫办关于2018年财政专项扶贫项目资金市级备案的请示
沙政扶文〔2018〕21号 荆门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8年,省财政厅以鄂财农发〔2017〕90号文件提前下达我县因素法分配中央财政扶贫资金1401万元,省级财政扶贫资金134万元,合计1535万元;省财政厅以鄂财农发〔2018〕34号文件下达我县因素分配中央财政扶贫资金252万元,财政扶贫绩效奖励资金110万元,扶贫开发成效奖励资金80万元,中央易地搬迁贴息资金103万元,省级易地搬迁贴息资金22万元,合计567万元;省财政厅以鄂财农发〔2018〕38号文件下达我县光伏扶贫奖补资金91万元;荆门市财政局以荆财农函〔2018〕25号文件下达我县中央及省级财政扶贫资金55万元;市级以荆财农专〔2018〕55号文件下达市级财政扶贫资金778万元,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第二批市级财政扶贫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荆财农专〔2018〕61号)文件下达我县财政扶贫资金92万元,合计780万元,共计3118万元。 为扎实做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确保全县贫困对象得到精准扶持,根据省、市有关财政扶贫项目资金管理规定,按照资金、项目、招投标、管理、责任“五到县”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我们对各镇(区)、村上报的专项扶贫项目实施计划,从资金投向、建设内容、资金额度、建设标准等方面进行认真审核、论证,共筛选审批出2018年财政扶持项目71个,分批次进行了项目资金计划安排,现将审批实施的71个项目,安排财政专项资金3118万元,上报市办予以备案。 附:《2018年沙洋县财政扶贫资金项目安排计划表》 沙洋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8年10月10日 分享到:微信QQ好友QQ空间新浪微博腾讯微博人人网 鄂ICP备17005290号-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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