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人民政府2019年履行教育职责情况和2020年相关重点工作推进
2019年以来,荆门市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坚持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地位,坚持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提质量、促公平、保稳定,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获得感不断提升。根据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开展2020年对市州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的通知》(鄂教督室函〔2020〕1号)文件要求,我市认真开展自查自评,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9年,全市共有各级各类学校666所,在校学生338867人。其中独立幼儿园303所,其他学校附设幼儿班140个,在园幼儿65623人;小学220所,小学教学点81个、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部21个,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小学部2个,在校生138853人;中学126所,其中高中29所,初中97所,附设普通初中班1个,在校生99362人;中等职业学校12所,在校生15982人;特殊教育学校3所,在校生347人;普通高等学校2所,在校生18700人。
二、履行教育职责情况
(一)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推进教育改革发展情况。
1.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优化教育政治环境。充分发挥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作用,2019年,市委、市政府专题研究教育工作7次,教师节期间,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教育大会,印发《荆门市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具体措施》等文件,表彰了一批本土教育家、优秀校长和优秀教师。专题研究解决荆门职业学院规划建设、城区新建小区配建幼儿园、学校安全等教育发展问题。加强各级各类学校党组织建设,落实《***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学校党组织“三会一课”制度,规范党组织建设和党员干部管理,实现了学校党组织建设全覆盖。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和“两学一做”活动,组织教育系统1100名党员干部参加“微考堂”,组织了6场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宣讲会,近2000名教职工参加学习深受教育。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建立风险清单和化解方案。
2.依法履行义务教育主体责任,积极推进优质均衡县创建。建立了政府和教育双向责任、义务教育通知入学、“小升初”免试整体交接、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等“四项制度”,县(市、区)政府建立“县--乡镇--村(居)委会”,教育系统建立“教育局--学校--班主任(教师)”控辍保学工作体系,有效控制学生流失。坚持精细核查,根据大数据比对,按户籍所属辖区进行全方位走访;开展疑似失学儿童少年劝返销号自查和交叉核查,全市疑似失学学生全部劝返销号,无适龄儿童失学。坚持一人一案,建立残障失学辍学儿童少年动态管理机制,根据不同残障类别,合理安排学校就读或送教***。坚持重点关爱,确保留守人员子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单亲家庭子女、困难家庭子女、学习困难学生等五类特殊群体入学,贫困家庭学生无因贫失学情况。全市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95.4%,义务教育入学率100%,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97.6%。积极推进优质均衡县创建。2019年初制定了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规划,其中掇刀区、东宝区和京山市被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首批纳入第一阶段(2020-2022年)评估认定对象。
3.严格执行高中招生计划,推动普高职高协调发展。 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优化高中学校办学结构。统筹推进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和高考综合改革,全面提高普通高中教育质量。加快发展中等职业教育,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教育结构更加合理,招生规模大体相当,促进了普职协调发展。完善招生运行机制,严格执行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总量,积极稳定优质高中招生规模,建立健全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升学的配套政策。各高中学校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招生政策和规定,无违规招生行为。
4.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开展防溺水、防欺凌专项行动。组织全市321名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党员干部专题学习《湖北省学校安全条例》。开展防溺水、防暴力欺凌专项行动,组织广大师生和家长观看《珍爱生命,预防溺水》宣传片,确保不漏一校、不掉一人;全面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预防学生溺水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信》相关工作要求,全市各中小学校知晓率和家长回执率100%;常态化联合市政法委、市检察院、团市委举办 “防止校园暴力欺凌”、“防性侵”、“防伤害事故”法治巡展。2019年,全市学校安全工作典型经验在湖北广播电视台、中国教育报等媒体播报、刊发,荆门市校园安全管理经验在全省校园安全工作会议上作典型发言。
(二)教育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情况。
5.全面落实新冠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分批有序组织学校复课。疫情发生以后,市县两级教育系统迅速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印发《春、秋季开学前后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学校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预案》等文件。市领导多次深入学校指导、调研、督办复学工作及常态化防控工作。市教育局联合市卫健委召开7次疫情防控专题培训会,为中心城区学校(幼儿园)足额配备医师、护士及兼职卫生员,足额配发防疫物资。强化疫情常态防控工作督查,分批次对全市各级各类学校进行评估检查。加强学校秋冬季传染病防控,落实多点触发预警和师生员工核酸检测,做到“愿检尽检”“须检尽检”。
6.积极开展在线教育,有效保障“停课不停教、停课不停学”。 2020年1月30日,印发《荆门市教育局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全力做好全市中小学网上开学工作的通知》,在全国首倡网上开学,疫情期间向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和普通高中学校在籍在校学生准确发放纸质教学用书。加强网课指导,做到因校制宜、因师制宜、因生制宜,网上授课、学生参与率达到100%。全国各级各类媒体和平台对我市网上教学宣传报道达1600余篇,东宝区文峰中学李安学老师顶风冒雪坚持30多天在石桥驿镇山顶上开展网上教学,勇当山顶 “主播”的事迹被《学习强国》和《中国教育报》等媒体报道。
(三)教育经费投入“两个只增不减”落实情况。
7.保障教育财政投入,确保“两个只增不减”。2019年,全市教育经费总投入49.36亿元,比上年 44.96亿元增长9.79%;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35.53亿元,比上年34.21增长3.85%。2020年,通过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调整预算数为33.91亿元,预计到年底财政决算时,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将达到36.5亿元,全市教育经费总投入将超过50亿元,确保了教育经费投入“两个只增不减”政策的落实。
8.健全落实财政拨款制度,完善教育经费保障机制。2020年春季学期起,根据省教育厅相关政策,我市及时调整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明确为小学650元,初中850元。在此基础上,对寄宿制学校按照寄宿生生均200元标准増加公用经费补助,继续落实不足100人的规模较小学校按100人核定公用经费等政策。市、区两级财政部门及时落实本级负担比例,并将中央、省级补助资金预算分解下达各学校,保障城乡义务教育各学校正常运转。按照省财政厅学前教育经费保障有关要求,落实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500元政策,对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不足90人的,按照90人进行补助。严格执行高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中职生均拨款1.4万元/生,超过省0.8万元/生的标准。
(四)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落实情况。
9.2020年底前实现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组织人社、教育、财政等部门联合开展全市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落实情况大调研,印发《关于进一步保障全市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的通知》(荆人社〔2020〕14号)。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抽调工作人员组成工作专班,自查督办全市2018、2019年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与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差距,增设“比较性绩效工资”项目及资金保障情况,2020年财政预算统筹考虑义务教育教师奖励性补贴情况等,对未实现“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的县(市、区),市政府督促其加快整改。
10.完善普通高中绩效工资管理办法。根据省、市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相关管理规定,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在核定市直高中绩效工资总量方面给予了适当倾斜,截至2019年12月,市龙泉中学和市一中绩效工资系数提高为2.5倍和2.2倍,东宝中学和掇刀石中学则提高为2.0倍。
(五)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进展情况。
11.达成省定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加快公办幼儿园建设。近六年共投入学前教育专项资金3.35亿元,累计新建或改扩建幼儿园235所,实现了每个乡镇至少一所公办中心幼儿园。坚持教育经费向学前教育倾斜,每年投入250万元奖补普惠幼儿园。各地严格落实幼儿生均公用经费政策,掇刀区在全省首次开展公办幼儿园学前一年免费教育试点。全市普惠园覆盖率89.1%,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51.8%。掇刀区、东宝区、沙洋县、钟祥市成功创建为湖北省学前教育示范县(市、区)(全省22个),全市14所幼儿园创建为省级示范幼儿园,掇刀区被确定为全国学前教育改革实验区(全国36个),我市在全省学前、高中、特教工作会上介绍学前教育工作经验。
12.出台相关政策,推进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印发《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方案》,市政府多次组织召开督办会,并形成会议纪要,市教育局联合自然资源规划、住建、行政审批等部门对中心城区小区配套幼儿园进行了两轮拉网式督查。市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治理工作推进会,对“钉子户”逐一督办。截至2020年9月,需治理的39所幼儿园,已完成治理22所,需进一步治理17所。
(六)消除大班额工作进展情况。
13.新建、改扩建义务教育学校,基本消除义务教育学校大班额。通过新建、改扩建义务教育学校、从严控制起始年级招生计划等方式方法消除大班额和超大班额。目前,全市56人和66人以上“大班额”比例降为4.2%和0。2019年至2020年8月,全市新建义务教育学校4所,新建面积97989.2平方米,投资总额41661.3万元,已完成投资22760万元;改扩建义务教育学校163所,改扩建面积169282.93平方米,投资总额20753.04万元,已完成投资16245万元。
14.科学制定高中布局规划,切实消除高中大班额。科学制定我市高中布局规划,有计划、分年度实施学校建设项目,2019年至2020年8月全市改扩建高中学校4所,改扩建面积34503.36平方米,投资总额3903万元,已完成投资2569.09万元。市教育局印发《全市消除普通高中大班额专项规划》,与有关学校签订控制大班额目标责任书。2020年秋季学期,全市普通高中新生班额未出现超大班额和大班额,招生过程严谨规范,无一例投诉。
(七)加强教育督导工作情况。
15.完善机构设置,强化督导职能。认真贯彻《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不断健全督政、督学和评估监测“三位一体”的教育督导体系。完善教育督导机构设置,全面落实教育督导职能。创新督学手段,实现中小学校责任督学驻校办公、挂牌督导,做到学前教育到高中阶段全覆盖。完善监测评估机制,依托“荆门市教育质量评估中心”,定期开展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强化教育督导结果运用,建立督导结果公示、公告、约谈、奖惩、限期整改和监测复查制度,将督导评估结果作为考核、奖惩、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16.开展对县(市、区)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工作。连续两年对县(市、区)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中的重点事项进行评估督查,如城区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专项督查、全市教育系统开学重大督查暨学期常态督查、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民办教育学校(机构)年检、校外培训机构专项督查等,相关评价工作受到家长和社会的一致好评。
三、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
1.教育发展不够平衡。教育结构性矛盾相对突出,布局不尽合理,城乡、区域、校际、群体差距依然存在。
2.教育质量有待提高。一些地方和学校教育观念相对落后,教学方式方法比较陈旧,中小学学生课业负担过重,素质教育推进困难。
3.教育体制机制不够完善。学校办学自主权还没有完全落实,办学活力不足,民办教育发展不够。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1.推进教育结构调整,协调区域教育发展。科学规划、分类指导、统筹推进区域教育协调发展。建立城乡统一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加快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统一、教师编制标准统一、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统一、基本装备配置标准统一和“两免一补”政策全覆盖。优化城乡基础教育布局,促进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
2.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促进学校内涵发展。加强学校软、硬件建设和教师、校长队伍建设,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切实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充分发挥教育督导、考试评价、质量监测的引领作用,树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观,凝聚全社会的力量,推动形成保障内涵发展的长效机制。
3.完善教育体制机制,激发学校办学活力。加快各类学校管理制度建设,建立和完善各级各类学校依章办学的管理制度和监督办法。建立健全相关部门统筹推进落实学校办学自主权的会商机制,扩大职业学校和中小学在教学工作、资源配置、人事管理等方面的办学自主权。推进民办学校分类管理,鼓励社会力量进入教育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