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山市人大常委会严明防疫工作纪律
抗疫不松劲 上牢“紧箍咒”
为进一步强化干部职工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政治责任,2月19日,京山市人大常委会党组研究出台了《关于严明疫情防控工作纪律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全面落实***、省委、市委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全力助推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决定》要求,市人大常委会机关要加强组织动员,科学合理分工,全面贯彻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全体干部职工要严明工作纪律,严格按照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和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抓好疫情防控工作落实。
《决定》明确指出,对不重视、不贯彻、不落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工作要求,不服从组织安排或拒不执行组织决定,拈轻怕重消极懈怠,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贪生怕死临阵退缩等违纪违规行为,严肃追责问责。对相关违纪违规的个人及行为,将依据干部管理权限,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提醒或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规处理。(记者章辉 通讯员成丽平 庄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