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店开发区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正式启动
本网讯 5月6日,葛店开发区召开了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动员大会,至此,该区酝酿半年之久的人事制度改革正式启动。
此次改革范围是葛店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机关,参公事业单位、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将通过实施聘用制管理,在全区建立 “全员聘用、岗位聘任、能上能下”的人事管理机制;通过推行量化考核,建立实绩考核为重点的全员绩效考核机制;通过加强薪酬激励,建立基本工资加绩效工资的分配机制。
本次改革在岗位职务聘任、绩效考核、薪酬管理等方面有重大突破。岗位设置在总量不突破编制总额,领导岗位设置不突破职数规定的前提下,按照核定的领导职数和工作需要,因事设岗,合理统筹设置各部门领导职位和各部门工作人员岗位数。根据开发区实际,共设十二个层级岗位,分别为工委管委会领导正职、工委管委会领导副职、调研员、部门领导正职、副调研员、部门领导副职、部门一级主办、二级主办、三级主办、四级主办、五级主办、六级主办。区内市管干部的任用由市委管理,工委、管委会聘任;其他干部实行全员竞聘、双向选择;对落聘人员给予3个月培训待岗期,培训期满后重新推荐应聘,如仍应聘不成功,按原身份管理。聘期为三年,聘期结束,聘任职务自行免除,经考核合格、重新竞聘后,可以续聘。
绩效考核将请第三方机构设计考核模块,根据各部门的目标任务、部门职责履行情况、阶段性重点工作和任务、内部管理和部门间的工作协调等,研究制定各部门的关键绩效指标和指标值权重;由实绩量化考核和综合评价考核组成,其中实绩考核权重占80%,综合评价权重占20%;考核结果与个人晋升晋级、绩效薪酬和从严管理相挂钩,实行绩效考核末位淘汰制,对考核末位人员和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人员实行降级、减薪、调离、辞退等方式处理。
改革后,按工作人员的聘用岗位定岗定薪、易岗易薪。聘用制人员工资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构成,基本工资为档案工资,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根据开发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及聘用岗位、聘任职级确定,按月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与工作业绩挂钩,在岗位绩效考核基础上,按季度或年度发放。开发区按程序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将探索实行年薪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