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次会议
汪在祥主持
6月27日至28日,市十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次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部署安排人大系统贯彻落实工作。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汪在祥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陈前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丁萍、舒君、邵祖江、刘启华、谢继先,秘书长何永斌和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何永斌所作的关于会议议程草案和日程草案的说明,听取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李敦峰所作的关于《荆门市屈家岭遗址保护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秦飞雁所作的关于提请审议《荆门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决定(草案)》的议案的说明,审议了《荆门市屈家岭遗址保护条例(草案修改稿)》以及决定草案,表决通过了议程、日程草案。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刘启华所作的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副市长陈实所作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以及关于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了市政府关于生态环境状况和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审议意见办理情况报告,并对后3个报告进行了满意度表决,表决结果为满意。会议听取了陈实所作的关于将每年11月1日设立为荆门“企业家日”议案的说明,审议了相关议案及决定草案,决定:自2022年起,将每年11月1日设立为荆门“企业家日”。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对任命的市政府工作部门负责人履职情况进行测评实施方案草案。
会议还听取了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何震所作的关于提请会议任免议案的说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周泽春所作的关于提请会议任职议案的说明,相关人员在会上作了供职发言。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接受李文震同志因工作变动辞去荆门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草案和有关人事任免事项。会上,汪在祥向有关被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汪在祥强调,学习宣传贯彻省党代会精神是人大系统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全市各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各级人大代表、人大机关干部要深入领会会议精神,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热潮,高度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党代会精神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省委部署要求上来,为发展宜荆荆都市圈、将荆门打造为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贡献人大力量。要积极履职尽责,紧扣省党代会各项部署,优化法规制度供给,充分发挥立法的规范引领保障作用;要加强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适时作出决议决定,推动各项任务举措落实见效;要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主体作用,为全市改革发展凝心聚力;要强化能力塑造,加强人大“四个机关”建设,高质高效推进人大各项工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各委室负责人、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市“一府一委两院”相关负责人,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及漳河新区、屈家岭管理区工委负责人大工作的同志列席会议。(记者章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