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服务不起诉机制建立吴某某因危险驾驶后社会志愿服
4月13日,石首市人民检察院对吴某某危险驾驶案作出不予起诉的决定,并围绕此案举办释法说理公开宣告会。荆州市人民监督员,石首市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了公开宣告会。
吴某某涉嫌危险驾驶,但犯罪情节较轻。其与检察官沟通,表达出愿意通过从事社会志愿服务来体现认罪认罚、回报社会的真实想法。
依据《关于认罪认罚犯罪嫌疑人开展社会志愿服务考察办法(试行)》,石首市检察院向石首市公安局发函,由石首市公安局安排吴某某开展交通文明劝导,并对其社会志愿服务表现进行评价。
2022年2月17日,吴某某完成60小时社会志愿服务。之后,石首市公安局综合其志愿服务表现,向石首市检察院出具社会志愿服务评价表。
石首市检察院结合吴某某社会志愿服务表现,召开听证会,综合认定其认罪悔罪的真实性,依法对吴某某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据介绍,“志愿服务+不起诉”机制的建立,是石首市人民检察院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新举措。今年来,该院共对涉及交通肇事、危险驾驶、非法捕捞水产品等6类常见多发犯罪案件的59名犯罪嫌疑人采取适用社会志愿服务措施。涉案人员均具备犯罪情节相对较轻、社会矛盾基本化解、自愿认罪认罚的共性。截至目前,上述涉案人员已完成规定社会志愿服务时长,经考核评价合格,依法作出不起诉的决定。(记者张世勇 通讯员郑亚欣 刘娟 徐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