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当山特区落实到龄离岗乡村医生养老待遇拟补助对象的公示
武当山特区拟落实到龄离岗乡村医生养老待遇,为保证补助待遇公平、公开、公正,现将补助情况予以公示。
一、补助范围
武当山特区行政区域内,在村卫生室依法执业满10年、男性年满60周岁和女性年满55周岁的离岗乡村医生。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予以补助:1.政策实施前已去世的乡村医生。2.特区内乡村医生户籍迁至区外的。3.已享受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退休待遇,或灵活就业人员社会养老保险的。4.因判刑、劳教、开除、除名、自动离职等原因离开工作岗位的乡村医生。
二、补助标准
累计执业满10年以上的、不满20年的到龄离岗乡村医生,每月补助200元;累计执业满20年以上,每月补助240元。
三、拟补助人员名单
单位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核实工作年限 |
老营宫村 | 王永芝 | 女 | 81岁 | 37 |
公示期为2022年5月26日-6月6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卫生健康局卫生股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
受理单位:卫生健康局卫生股
联系电话:0719-5662043
联系地址:旅发中心4楼B4116室
武当山特区卫生健康局
2022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