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的公告
广大市民朋友们:
为落实竹溪县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营造安全文明的交通道路环境,提高群众文明素质,按照县六创办要求,竹溪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从即日起开展对不文明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整治工作。
一、整治时间:
长期有效
二、整治范围:
竹溪县城关镇人民路、北大街、南大街、鄂陕大道、邮电街、幸福路、长安大道、烧田大道等城区主次干道。
三、整治内容:
1.针对行人横穿马路、闯红灯、翻越护栏等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开展整治工作,一经发现处罚如下:(1)发送朋友圈积赞放行;(2)穿戴志愿服务马甲协助交警执勤;(3)通过电视媒体、电子显示屏、微信、微博等方式进行不打码实名曝光;(4)对拒不配合的人员及公职人员开展“敲门行动”,到其家中或单位进行曝光。
2.针对机动车不礼让行人等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进行(1)通过电子抓拍、执勤交警现场处罚,罚款100元记3分;(2)通过电视媒体、电子显示屏、微信、微博等方式进行实名曝光;(3)对拒不配合的人员及公职人员开展“敲门行动”,到其家中或单位进行曝光。
望广大市民提高自身文明素质,远离不文明的交通违法行为并相互转告,共建文明交通道路环境。
特此公告。
竹溪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1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