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整改书不改正一男子被罚款500元
为进一步规范群众养犬行为,提升居民文明养犬意识,助力文明城市创建,下陆公安分局通过加强对公共场所的巡逻,提升对不文明养犬行为的整治力度。
3月27日15时许,老下陆派出所民警在巡逻时发现路边有一只未牵绳的灰色小狗,随后发现了一位“老朋友”刘先生。
原来在三日前,刘先生就因遛狗未牵绳,被民警发现并下达了携带犬只未使用链(绳)牵引的《责令整改通知书》,当日刘先生诚恳认错的态度让民警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然而时隔三天,刘先生就将《责令整改通知书》抛之脑后,再一次遛狗未牵绳。民警根据《黄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对刘先生二次遛狗不佩戴牵引绳的行为依法处以500元罚款。
“这500元确实是一个教训,警察同志,我以后一定注意。”500元的罚款瓦解了刘先生的侥幸心理,面对罚单刘先生承认了自己的错误,坦然接受了罚款和民警的批评,并表示自己日后遛狗时一定时刻遵守文明行为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