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法院遗产怎么分各方让一步
本网讯讯(通讯员周云)继承遗产发生纠纷,怎么解决?近日,宜昌市点军区人民法院快速调解,当事双方各让一步,一起看似复杂的法定继承纠纷案件顺利完结。
法官介绍,李某于1992年与前妻离婚,生有一女孩。2010年,李某与魏某再婚,再婚后又生育了一男孩。2010年12月,李某因病去世,魏某从李某生前单位将遗留的住房公积金、死亡抚恤金、丧葬费等共计3万余元领取,未通知李某其他近亲。在得知情况后,李某的母亲、女儿多次向魏某提出分割遗产请求,但均被魏某拒绝。李某的母亲、女儿遂将魏某母子告上法庭,要求魏某按50%的比例分割这笔3万余元的遗产。
法院受理案件后多次调解,但魏某坚称自己没有其他收入来源,生活困难,且还要抚养尚未成年的小孩,经济压力大,不同意分割遗产。法官审理后认为,李某的母亲、女儿和魏某母子均是死者李某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均享有遗产继承权。法院综合考虑各方情况后,判决二被告应将遗产中的1万余元分给二原告。
判决生效后,被告魏某拒绝给付二原告上述金额,二原告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执行法官多次找到魏某家中,耐心做其思想工作。同时,法官也向二原告讲明魏某现在两母子生活的困难,希望双方互相让步,让逝者安息。在法官的反复劝说下,原、被告双方终于同意执行和解,重归于好,这起法定继承纠纷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