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度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费申报工作的提示
各有关参保单位及灵活就业人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的规定,现就做好全县2020年度(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职工养老、工伤、失业保险(以下简称三项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工作提示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口径
在本县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的单位及其职工。
二、申报办法及口径标准
(一)申报办法
1.同一单位、同一职工在一个年度内三项应缴社会保险费执行同一缴费基数。
2.机关事业单位及职工除基本养老保险以外的其它险种缴费基数与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保持一致。
(二)缴费基数
1.职工缴费基数按本人2019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进行申报(保留到10元)。职工本人2019年度工资发放不足12个月的,按实际月数的平均工资总额申报;2020年当年新进人员以起薪当月工资总额申报。
2.单位缴费基数按本单位申报的参保职工月缴费基数之和申报。
3.根据鄂人社发[2020]30号文件精神,2020年宜昌市三项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月标准为5250元,个人缴费基数下限为2880元,个人缴费基数上限为15750元。职工2019年度月工资收入低于缴费基数下限的,按下限申报;2019年度月工资收入高于缴费基数上限的,按上限申报。因少报、漏报职工缴费基数而产生的社保纠纷由参保单位自行负责。
4.根据长政办发[2019]61号文件规定,2004年乡镇综合配套改革人员选择参照事业单位同类人员退休的,其缴费基数按县人社局工资福利股核定的2020年档案工资申报。对于选择参照事业单位同类人员退休现仍在原单位工作的乡改人员(包括置换身份和一次性经济补偿安置人员,下同)由原单位申报缴费;对于选择参照事业单位同类人员退休现不在原单位工作的乡改人员,由县社保征稽局另行开户核定,由个人自行缴费;对于不选择参照事业单位同类人员退休的乡改人员,按照企业职工或灵活就业人员申报缴纳办法执行。
5.灵活就业人员2020年7月至2021年6月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设最低档(2880元/月)以及60%(一档)、70%(二档)、80%(三档)、90%(四档)、100%(五档)、150%(六档)、200%(七档)、250%(八档)、300%(九档)共十个档次。参保人员直接到本县农商行或邮储银行各营业网点自主选择档次缴纳养老保险费。
(三)申报险种
企业单位和被认定为生产经营类的事业单位,应申报养老、失业、工伤三项险种;按照国发〔2015〕2号文件规定,符合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参保范围的机关事业单位申报除养老保险以外的其他应参保险种。
三、缴费费率
根据相关规定,继续执行三项社会保险降率、中小微企业实施免征政策,具体缴费比例为:
(一)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从2020年7月1日起,大型企业及其他参保单位(指机关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社会团体等,下同)单位缴费按16%比例征收;中小微企业2020年7-12月单位缴费实行免征,2021年1-6月单位缴费按16%比例征收;职工个人缴费按8%比例征收。
(二)工伤保险。大型企业及其他参保单位2020年7月至2021年6月按一至八类行业分别为0.2%、0.4%、0.7%、0.9%、1.1%、1.3%、1.6%、1.9%的比例征收;中小微企业2020年7-12月单位缴费实行免征,2021年1-6月按单位对应的比例征收;职工个人不缴费。
(三)失业保险。大型企业及其他参保单位的单位缴费2020年7月至2021年4月按0.7%的比例征收;中小微企业2020年7-12月单位缴费实行免征,2021年1-4月单位缴费按0.7%的比例征收;从2021年5月起所有单位恢复为正常缴费比例;职工个人按0.3%比例征收。
四、申报方式
受疫情影响,为减少人员聚集风险,各参保单位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尽量通过网申系统申报,实行不见面办理2020年度三项社会保险年度缴费基数申报。
(一)进行电子营业执照扫码注册的参保单位,通过网上申报的方式。具体流程如下:
1.登录宜昌市互联网+人社网上办事大厅(http://yczwfw.yichang.gov.cn/web2/src/index/thirdLogin/rsj/login.html),进入宜昌智慧人社社保网上办事大厅。
2.点击职工缴费管理职工缴费基数申报。
3.点击模板,弹出窗口,选择路径,点击确定保存excel模板。
4.打开的excel,先阅读填报说明,再填报参保职工缴费基数后保存(文件名不得更改)。
5.点击浏览保存的excel,点击文件上传。文件上传成功后,点击刷新按钮进行刷新,提醒是否完成,当弹出是时,可点击结果查看结果,申报成功的在当前增员申报名单中可以查询到,申报不成功的会弹出错误提示,查询错误原因并更改后再次上传(跳转到第2步)。
6.在年度缴费基数申报页面左下角温馨提示《三项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承诺书》,单位法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在对应的待提交页面找到对应的申报,上传***,确认无误后点击保存。
7.点击申请提交待提交申报管理职工基数申报,在当前缴费基数申报名单页面可核对申报基数,确认无误后进行提交。
(二)对于机关事业单位和多户头参保单位可采取邮箱代办,具体流程如下:申报表格可在中国长阳网首页通知公告栏,也可在长阳劳动保障网上年审(QQ群号:182388060)或在长阳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业务交流群(钉钉群号:21995219)群中申报后发送至代办邮箱(657671821@qq.com),纸质报表签字盖章后择日送至县人社局二楼社保大厅9号窗口。未办理UKEY的或电子营业执照扫码注册的单位,单位劳资人员可以来人社局社保大厅自助服务区在工作人员指导下学习电子营业执照扫码注册、自行操作申报。
五、申报时限及工作要求
(一)为优化营商环境,减轻参保单位事务性负担,申报三项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时,无需提供任何佐证资料,由单位自主申报。
(二)执行三项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两表两签字,申报的《单位 年度社会保险费申报表》,须经单位法人(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工会负责人、劳资(人力资源)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职工 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表》纸质表及电子表必须一致,纸质表须经职工本人签字确认、劳资(人力资源)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严禁他人代签,如因弄虚作假或他人代签等情形产生的社保纠纷由参保单位自行负责。基数申报之后办理人员增减。
(三)单位申报应提交的资料:
1.《单位 年度三项社会保险费申报表》
2.《职工 年度三项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表》
3.《三项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承诺书》
(四)2020年度三项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31日。
(五)如果单位及其职工缴费基数没有变化,可以不用进行2020年度三项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但需出具书面说明(单位法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承诺。
(六)关于企业类别的划分严格按国家统计局国统字[2017]213号和上级划分执行。
申报受理联系人:覃万静,曹 政;
联 系 电 话:5336046、5336016;
邮 箱:657671821@qq.com。
***:1.单位 年度三项社会保险费申报
2.职工 年度三项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表
3.三项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承诺书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7月10日 ***1:
单位 年度三项社会保险费申报表单位类型(盖章): 年 月 单位:人、元
单位全称 | ||||
单位地址 | ||||
社会保险登记证号 | 单位编号 | |||
费款所属期 | 联系电话 | |||
缴费项目 | 缴费人数 | 单位月 缴费基数 | 个人月 缴费基数 | 备注 |
企业养老保险 | ||||
工伤保险 | ||||
失业保险 | ||||
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工会负责人: | ||||
财务负责人: 劳资经办人: | ||||
申报日期: 年 月 日 | ||||
社保机构经办人: 经办日期: 年 月 日 |
***2:
职工 年度三项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表
申报单位(盖章): 单位编号:
序号 | 个人编号 | 身份证号 | 姓名 | 月缴费基数 | 签名 | 电话号码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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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合计 | ||||||
总计 |
经办人: 申报日期: 年 月 日
***3:
三项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承诺书
我单位(单位名称: ,单位编号: )就2020年度企业职工养老、工伤、失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作如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做到诚信申报、应保尽保、依法缴费。
二、切实维护本单位职工的合法权益,据实申报职工缴费基数,并经职工本人签字确认,所有申报资料按档案管理规定妥善保管,以备核查。
三、如在今后的稽核、劳动保障监察和审计过程中发现我单位存在瞒报、漏报职工三项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缴费人数,或提供虚假、残缺的数据资料等问题的,一经查实,我单位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四、补充资料:
1.所属行业 ;
2.2019年底从业人员 人;
3.2019年度营业收入 万元;
4.2019年底资产总额 万元。
本承诺书签署后即刻生效。
承诺单位(公章):
单位法人(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