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民政局安排农村五保护理费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8月06日发表
本网讯 从县民政局获悉,2016年以来,该局紧紧围绕《湖北省农村五保供养条例》贯彻实施,依托精准扶贫,关心五保户冷暖,五保户的衣食住医等各项条件得到了很大改善。
以往五保对象住院治疗,虽医药费由医保报销,剩余部分由县民政局兜底,但是住院期间产生的生活费、日常护理费都由乡镇人民政府负担,特别是失能、半失能五保对象的护理费用较高,给乡镇带来了不小的负担。为了减轻乡镇负担,彻底贯彻《湖北省农村五保供养条例》,全方位地关心爱护五保对象,县民政局经研究,按2016年12月各乡镇在册的对象人数人平2000元标准予以补助,此经费由乡镇统筹用于农村五保对象住院护理、日常护理。全县2117名五保对象,涉及金额423.4万元。所涉资金已通过国库收支系统直达各乡镇财政所。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09-23 14:20:33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