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山县民政局获评慈善工作优秀单位
本网讯(通讯员 向元海)近日,宜昌市精神文明办、市民政局、市广播电影电视局、市慈善总会联合举办的“大爱宜昌”慈善爱心单位和爱心个人评选活动揭晓,通过推荐申报、初步筛选、公众投票、评委专会评审、公示和征求意见、审定等程序,兴山县民政局获评“慈善工作优秀单位”。多年来,县民政局高度重视慈善工作,组织开展捐助活动,民政局干部职工全员参与,筹集的慈善资金为贫困群体和灾民撑起了一片蓝天。
先后为汶川、玉树、芦山灾区组织捐款共72万元,其中民政干部捐款1.5万元,紧急调运救灾帐篷150顶、采购800件棉衣送到武汉集中点发往汶川地震灾区。2011年“8.22”暴雨灾害后,民政局积极落实县委、县政府决定,率先将1.5万元单位帮扶资金送到受灾最严重的南阳镇落步河村一组尹绵珍、尹长春和金梅家中,帮助他们恢复重建。
全力抓好2012和2013年“慈善一日捐”活动,募集资金75.8万元。制定《县慈善救助资金管理办法》,规范救助程序,县纪委专项检查时,对慈善救助金规范使用的作法予以肯定。
资助贫困大学生258人圆大学梦,发放助学资金62万元。争取“慈善温暖工程”项目惠及我县4所农村福利院,安装太阳能30台,解决老人洗澡难的问题。开展“大病关爱”救助活动,先后治愈20名“先天性心脏病”患儿和15名唇腭裂患儿,为78名尿毒症、白血病和***症等患者发放慈善救助金28.8万余元。争取宜昌市慈善总会支持,协调宜昌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为高桥乡中心学校捐资助学100万元。
(责任编辑:王琼 编审:邹远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