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档案局枝江出台创建档案工作省级示范市活动实施方案
本网讯(通讯员 卞晓红 潘慧蓉)枝江市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档案局、民政部、农业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的意见》,根据(鄂发[2014]1号)文件精神和《省档案局、省委财经办(省委农办)、省民政厅、省农业厅关于下达2014年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省级示范县创建计划的通知》(鄂档[2014]16号),全面推进枝江市社会主义新农村档案省级示范县(市)创建工作,7月29日,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枝江市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示范市活动实施方案》(枝府办发[2014]51号)。
文件明确了成立全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示范市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分管农业的副市长任副组长,市直涉农部门、镇(街道)机关、行政村(社区)、农村新型经济组织以及市委办(农办)、政府办、纪委、组织部、宣传部、档案、财政、农业、林业、水利、畜牧、民政、人社、文化、教育、卫计等部门具体工作职责。建立考核责任制,新农村建设的对口帮扶单位要明确领导、安排档案员到村指导档案工作,对资金困难的村给予帮扶。市档案局将把对口帮扶情况作为年终档案执法检查、档案升级的重要内容进行考核,考核结果报送市委办(市委农办)、人大办、政府办、政协办、市纪委(监察局)、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审计局,每年对考核结果予以奖励,奖励办法由市档案局具体制定。出台的方案将有力推进枝江市社会主义新农村档案省级示范市创建工作。
(编辑:邬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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