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河口市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基准地价制订成果听证会公告
根据《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转发关于加强公示地价体系建设和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鄂土资办文〔2017〕37 号)的工作部署,我市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基准地价成果已于2021年4月19 日通过襄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的专家预检。为了规范自然资源管理活动,促进依法行政,提高自然资源管理的科学性和民主性,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2020 年 3 月 20 日自然资源部令第 6 号修订),兹定于 2021 年 5月 26 日公开举行老河口市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基准地价制订成果听证会,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
2021 年 5 月 26 日上午 10 时
二、听证会地点
老河口市自然资源局西五楼小会议室(天河路28 号)
三、听证内容
1、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制订成果;
2、集体农用地基准地价制订成果。
四、听证会举办机构
老河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五、参加听证会人员范围及产生方式
老河口市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拟参加听证会的人员持居民身份证或单位证明材料,于2021 年 5 月 25 日前到老河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和开发利用股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听证会有关事项详见《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基准制订成果听证会须知》。
六、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1 年 5 月 25 日下午 17 时前。
七、欢迎符合要求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本次听证会。
特此公告。
老河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 年 4 月 25 日
老河口市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基准地价制订成果听证会须知
一、申请参加听证会须知凡户籍在老河口市的年满18 周岁的公民、登记地在老河口市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申请或推选代表参加听证。拟作为听证会代表参会的单位请持听证会报名表(加盖公章)和个人身份证原件,公民个人持身份证原件和报名表,于 2021 年5月25日下午17时前到老河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和开发利用股报名。
二、申请旁听听证会须知
符合条件的法人、其他组织、公民可以申请旁听听证会。申请旁听人应于 2021 年 5 月 25 日下午 17 时前到老河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和开发利用股报名,报名时公民个人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并提交旁听听证会申请;法人、其他组织申请旁听听证会的,除需持单位介绍信外,还应当在申请中确定拟旁听听证会的人员,并写明职务及联系方式,同时附身份证复印件。
三、注意事项:
听证代表原则上采取自愿报名方式产生,如报名人数较多,则由老河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根据广泛代表性原则确定;如报名人数不足,则由老河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根据广泛代表性原则邀请代表参加。
1、邀请市政府、市人大、市政协代表,机关单位代表(发改局、住建局、财政局、税务局、农业农村局、水利局、科经局、开发区等)10~14 名;
2、邀请各乡镇政府、国土资源所代表 10~18 名;
3、土地评估机构代表 2~3 名;
4、房地产开发企业 2~3 家;
5、社会公民及其他组织 2~3 名;
6、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该项成果的可行性、科学性和实用性等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为今后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7、本市单位持介绍信、居民持本人身份证报名,经听证会举办机构确定后获得代表资格并发放《听证通知书》和相关资料,凭《听证通知书》入场。申请旁听的单位或个人,按报名时间顺序指定,人数不超过 5 个,由听证会举办机构发放《旁听通知书》,凭《旁听通知书》入场。
8、经批准后的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如实反映群众和社会各方面对听证内容的意见和建议。
9、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应提前了解、熟悉老河口市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基准地价成果等相关资料,并事先做好发言准备。会上发言时应简明扼要,发言时应简明扼要,每人发言不超过 10 分钟,会后将相关材料交听证举办单位。参加旁听人员会上不得发言,可在听证会结束后十日内可以书面材料形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10、听证会上提供的材料仅供听证代表发表意见时参考,会后收回。
11、听证代表和旁听者应遵守听证会纪律,保守国家秘密,不得喧哗,不得中途无故退场。届时应准时参加。逾期不到场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放弃此次听证。
听证会报名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