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起全县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妇女生育可享定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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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8月04日发表
笔者日前从县医保局了解到,原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医保整合后,为了提高城乡居民医保待遇,从2018年1月1日起,凡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妇女,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其住院分娩发生医疗费用,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定额补助1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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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22 08:07:53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