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襄城烟草专卖局送达公告城烟处送公字2021第11号
襄阳市襄城烟草专卖局
送 达 公 告
城烟处送公字[ 2021 ]第11号
2021年10月9日,我局在襄阳市襄城区泥新路“圆通速递”查获无主涉嫌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草专卖品一案,于2021年11月3号在襄阳市襄城区人民政府网公告:襄阳市襄城烟草专卖局(2021)9号公告,至今无人前来处理。本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草专卖品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销售,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销售总额20%以上50%以下的罚款,并将非法销售的烟草专卖品公开销毁、《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规定作出将涉嫌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草专卖品:黄鹤楼(软红)2条,合计2条,全部予以公开销毁决定。根据《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四十三条第(四)项的规定,现将行政处理决定书(城烟行处理[2021]第86号)予以公告送达。公告送达期限为六十日,期限届满视为送达。
2021年10月13日,我局在襄阳市襄城区庞公路“圆通速递”查获无主涉嫌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运输烟草专卖品 (超量邮寄、携带)一案,于2021年11月3号在襄阳市襄城区人民政府网公告:襄阳市襄城烟草专卖局(2021)8号公告,至今无人前来处理。本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四项规定:邮寄、异地携带烟叶、烟草制品超过***有关部门规定的限量一倍以上的,依照本条第(一)项的规定处罚、《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规定作出将涉嫌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运输烟草专卖品 (超量邮寄、携带)非法生产的烟草专卖品:红塔山(硬经典100)(84) 2条 、红塔山(硬经典)(84)2条、云烟(紫)(84) 2条 ,共计6条。全部予以公开销毁决定。根据《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四十三条第(四)项的规定,现将行政处理决定书(城烟行处理[2021]第91号)予以公告送达。公告送达期限为六十日,期限届满视为送达。
襄阳市襄城烟草专卖局
2021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