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估机构的确定及入户查勘评估的公告
关于评估机构的确定及入户查勘评估的
公 告
清水塘棚改项目二期F3地块被征收人:
根据《湖南省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办法》(省政府268号令)等相关规定,房屋征收部门组织被征收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确定评估机构,经调查,该项目有产权的被征收人总计42户,经公证机构公证,共收回有效投票表39份,另有3户选票未发出。符合法定比例要求,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供选择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 | 得票数 |
湖南光大房地产估价咨询经纪有限公司 | 21 |
湖南志成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 16 |
湖南建业房地产评估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 2 |
湖南经典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 0 |
湖南新时代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 0 |
株洲天正房地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 0 |
湖南天华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 0 |
湖南新三星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 0 |
按照3月24日《关于投票决定或者抽签确定评估机构的公告》投票认定原则:
确定湖南光大房地产估价咨询经纪有限公司为清水塘棚改项目二期F3地块被征收人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
现定于2017年4月5日至4月12日,由湖南光大房地产估价咨询经纪有限公司评估公司安排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对被征收房屋进行实地查勘,请各被征收人予以协助,并留人在家、提供房屋评估所需的相关情况和资料。
特此公告
株洲市石峰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